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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02 |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刘女士
对于自己的诈骗行为,刘某拒不承认。警方收集证据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侦查案卷。经过大量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以获得各被害人钱款为目的,通过虚构其个人信息与被害人建立亲密关系,后虚构理由向被害人借款,所借的款项实际用于其个人消费以及偿还债务等用途。因此,徐某与各被害人之间不存在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
2021年5月24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专题)五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徐某退赔被害人周女士人民币一万一千七百元,退赔被害人何女士人民币四十三万元,退赔被害人王女士人民币三十三万八千元,退赔被害人刘女士人民币八万零四百六十四元一角八分。
普法时间
法学教授
Q1:徐某的几段婚姻,都是在离婚后再结婚的,为什么也构成重婚罪?
A1:徐某和好几个人结婚,实际上他把自己当成诱饵一样。在法律上,他确实都登记结婚了,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也就是说,徐某与他的前妻离婚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但是他仍然保持与他前妻的夫妻关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构成了重婚罪。
Q2:徐某表示自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者是在与对方交往期间借的钱,而且自己也在还钱,为什么构成诈骗?
A2:这种情况通常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辩解。他试图辩解说,自己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确实还想还钱。但问题是他拿走别人钱太多,理由又是虚假的。别人是基于理由是真的情况下,比如和她结婚是真的,那个借钱的理由是真的,所以把钱给他。如果知道他所给的那个借款理由也是不存在的,也不可能借钱给他。最根本的是他的理由是虚假的,他也不想还人家钱,所以他比如说借了几十万,借了十几万,就还人家一万,只是表示一下而已。所以,这种辩解通常并没有更多的事实和案件的背景材料来证明它的真实可靠性,所以不能被免除刑事责任。从法律上来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了诈骗罪。-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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