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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12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ICBC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據DailyHive報道,BC汽車保險公司(ICBC)宣布更改壹項條例,發生車輛事故後不再向行人及騎自行者追討費用,即使在碰撞事故中,騎自行車者或行人負有部分責任也不用再承擔賠償。
根據BC汽車保險公司(ICBC)周叁(5月4日)公布的政策改變,ICBC因證據不足或當事人遭受嚴重或災難性傷害而確定事故責任為50/50時,將不再向發生車禍的行人或騎單車者索賠。
ICBC變更這項條例是由壹個極具爭議的保險索賠案引起的。去年夏天,溫哥華居民本·博利格(Ben Bolliger)在自行車道上騎自行車與壹輛奔馳汽車發生碰撞,不僅導致他全身多處骨折,傷口縫了近100針,還被迫停工近肆個月。然而他後來竟收到賬單,需要支付對方車輛的$3,752.01加幣的汽車維修費。
雖然ICBC新的政策變化並不意味著騎自行車者或其他弱勢通勤者永遠不用賠償,但ICBC表示這種情況的發生將會減少。
ICBC表示,將停止向特定情況發生車禍的行人和騎自行者追討費用。這些情況包括:- 騎自行車者或行人遭受嚴重或災難性傷害
- 如果(因意外事故)死亡
- 證據不足,事故責任50/50
本·博利格(Ben Bolliger)的事件表明,騎自行者發生撞車事故,可能沒有過錯卻要接受處罰。他在網上表示,這輛奔馳汽車在撞倒他之前,違規沒有在停車標志牌處停車,導致發生碰撞。從那以後,他壹直在爭取ICBC改變相應條款。
BC省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表示,省府和ICBC聽取了騎自行車者的呼聲,以及博利格(Ben Bolliger)在發生交通意外後向他收取汽車損壞費用的決定表示擔憂。ICBC在決定變更條例時,考慮了這些因素,而且近期也有不少騎自行者在發生嚴重車禍後被要求賠償車輛損失。
范和富指出,ICBC以前的政策未能反映BC省近期對汽車保險作出的修改,故此需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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