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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18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置業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裁決書中特別提到,物業公司的章程規定中並沒有“需要提交外省汽車保險證明、或是保險副本”等規則,因此物業公司以此作為罰款緣由是不合理的。
因此,居住在共管物業的業主們,面臨莫名收到的罰單也無需驚慌,對於不合理的罰款還是可以據理力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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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lobalnews.ca/news/8839531/alberta-license-pl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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