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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30 | 来源: 加西网 | 有17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置业须知 | 字体: 小 中 大
(加西网综合)作为一名共管物业的业主,按照物业法的规定应当最受共管物业的章程和规定,但对于自己的特殊需求,物业也应当满足。
最近家住北温的一名业主由于自己身体原因无法出行,要求物业为他加装电车(tram),但由于这个电车需要穿过物业的公共区域,除了物业之外还有其他业主反对,因此被物业拒绝。
于是业主将物业告上 BC 省调解法庭 CRT,最终法院判决这位业主胜诉,物业不仅要为业主安装符合老人要求的电车,而且还需赔偿业主 3.5 万加元精神损失费。
根据法庭文件,该物业位于北温 Eastridge Road 陡峭的区域,原告业主为 84 岁的老人 GT。
GT 居住在一个七层物业的底层,但由于物业所在区域地势陡峭,因此从住宅到停车场区域需要步行 102 个台阶。
GT 患有多种心脏和肺部疾病、眩晕症、此外膝盖和脚踝还有关节炎,使其无法正常上下台阶。自从 2019 年 12 月最后一次外出之后,老人已经两年多没有再次外出过。
2020 年初,老人向物业提出要求,要加装电车,连接住宅和停车场之间的陡峭区域,但遭到了物业成员的反对。
物业认为,老人要求在公共区域安装有轨电车,但物业在公共区域需要使用商业级的电车,但 GT 所选择的有轨电车是不符合该项标准的。物业想出一些变通的方法,其中包括在该区域安装索道式缆车座椅(chairlift system)。
裁决文件中称,很多其他业主认为,安装有轨电车有损物业的整体外观,将使房产的价值贬值。还有居民认为,安装有轨电车占用了物业现有的公共空间,另有业主认为这种有轨电车影响了其他业主的视野、噪音也造成对其他居民的影响。
最终 2021 年 1 月,物业经过投票决定,将家装一套索道式座椅,不过这项设施需要所有业主额外支付 $17,500 加元。
但 GT 反对这种索道式座椅。
他认为这会让他暴露在各种因素中,对于他的身体条件是一种挑战。此外,这种索道式座椅需要专业训练有素的人来操作,对于已经 80 多岁的他来说很难操控。如果遇到紧急急救的情况,这种索道式座椅也不方便急救人员将其带出。
GT 仍然坚持使用有轨电车,这种 tram 可供 4 人同时乘坐,每次通行的时间为 90 秒。
此外,GT 提出他所要求的有轨电车价格为 15.1 万加元,超出所有业主每家支付的 $17,500 加元费用之外的部分,他提出愿意自己来支付,只为了能够安全、便捷的出门。
但对于他的这项提议,物业迟迟没有给予回复,双方陷入僵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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