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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12 | 來源: 網易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林志玲 | 字體: 小 中 大
網易娛樂1月10日報道 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拖欠林志玲通告費的喀什元純公司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436萬余元。
據相關文書顯示,2017年7月,元純公司邀請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第叁季節目的嘉賓參與2期節目錄制,費用共計400萬元,元純公司因未支付復制費用被林志玲關聯企業御葵工作室起訴,最終法院對御葵工作室要求元純公司支付合同款400萬元及違約金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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