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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19 | 來源: 加西網 | 有55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業界資訊 | 字體: 小 中 大
相反,由於買家的違約讓賣家承受了經濟損失,因此判決買家 Y 先生和 F 女士不僅要損失掉 9 萬加元的定金,還要賠償賣家 514,841 加元的經濟損失。

伍年的時間過去,這對華人夫婦不僅輸了官司,還損失了超過 60 萬加元,大家覺得這對華人夫婦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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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real-estate/toronto/artic...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2/2022onsc4058/2...-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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