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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10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不過,對於上述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央行、銀保監會未公布具體得分。
在2021年10月15日,央行、銀保監會首次發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時,《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壹同發布。該規定明確,系統重要性銀行分為伍組,壹至伍組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分別適用0.25%、0.5%、0.75%、1%和1.5%(由核心壹級資本滿足),附加杠杆(电视剧)率分別為0.125%、0.25%、0.375%、0.5%和0.75%。若銀行同時被認定為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不疊加,采用贰者孰高原則確定。
銀行應在進入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或者系統重要性得分變化導致組別上升後,在經過壹個完整自然年度後的1月1日滿足附加資本要求。若銀行退出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或者系統重要性得分變化導致組別下降,立即適用新的資本要求。
財聯社根據Wind統計,截至2022年6月末,新認定的18家系統重要性銀行(除廣發銀行未有數據)均滿足附加資本要求,且大行資本空間普遍充足。就第肆組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4家銀行而言,除農業銀行附加核心壹級資本充足率標准為8.5%外,其他3家銀行為9%。今年中報顯示,6月末4家銀行核心壹級資本充足率均超過11%。
另據21世紀經濟報道,民生銀行分組的下降,意味著其系統重要性得分下降,附加資本要求也隨之下降,即核心壹級資本充足率要求從8%降至7.75%。財報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民生銀行核心壹級資本充足率為8.80%,高於最低要求。
“隨著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正式實施以及巴塞爾III資本監管規制改革持續推進,本行將深化資本節約理念,嚴控資本消耗,優化資本占用結構,提升資本使用效率。同時持續完善資本補充機制,積極拓寬融資渠道,適時適量補充資本,提升全行資本充足水平和風險抵御能力。”民生銀行在半年報中表示。
央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曾就《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答記者問時,也提到該《評估辦法》出台的背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表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規模大、復雜程度高,與其他金融機構關聯度強,壹旦出現問題,可能對金融體系產生較強的傳染性,對宏觀經濟運行也可能產生較大的沖擊。因此,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防范“大而不能倒”問題成為全球范圍內金融監管改革的重要內容。
央行、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曾表示,對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實施附加監管,對促進系統重要性銀行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有重要意義。附加監管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資本內在約束機制,提高資本內生積累能力,切實發揮資本對業務發展的指導和約束作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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