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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0-10 | 來源: 界面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翔 | 字體: 小 中 大
新東方(NYSE:EDU)再次被體育運動員蘇炳添告上法庭。
北京互聯網法院網站信息顯示,10月8日,北京新東方迅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案件開庭公告,原告為蘇炳添,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該案將於10月27日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開庭。具體案件情況未顯示。
北京新東方迅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為新東方在線(01797.HK),該公司成立於2005年,注冊資本1.5億元,法定代表人孫東旭,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4%為大股東。
這是兩個月內蘇炳添兩次起訴新東方子公司。
今年8月,蘇炳添曾起訴南京鼓樓新東方進修學校,案由同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開庭公告顯示,該案已於9月23日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南京鼓樓新東方進修學校成立於2002年12月,注冊資本25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俞敏洪,經營范圍包括考研、司法培訓、文化補習等。
截至發稿,新東方未回應界面教育的采訪。
北京互聯網法院網站顯示,就在蘇炳添訴北京新東方迅程案開庭的同壹天,另有肆起相同案由、蘇炳添為原告的案件開庭。其中有壹家同為教育公司——北京中熙正保遠程教育技術有限公司。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是指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而產生的侵權責任糾紛,多以侵害自然人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為表現形式。
今年7月,劉翔曾起訴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新東方前途出國)侵害肖像權壹案獲得判決,前者獲賠6000元。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顯示,劉翔起訴稱,2016年8月9日,新東方前途出國未經允許,在微信公眾號“新東方美國中學留學”發布《從8年前的劉翔到今年的傅園慧,中國這才真正強大起來》壹文,使用數幅劉翔肖像照片,文章末尾附有“美國小常青藤中學全國巡展”的廣告宣傳及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
壹審認為,新東方前途出國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涉案文章雖使用劉翔肖像,但相關圖片均系劉翔賽場照片,並未對劉翔肖像進行丑化、污損,侵權行為輕微,判令書面致歉。酌情確定劉翔經濟損失數額為6000元。
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位艷玲曾在采訪中告訴界面教育,此類肖像權案,如果被告使用肖像照片進行商業性使用,會根據該人物的知名度、影響范圍以及被告有無獲利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後判決。
“判賠6000元主要基於它的使用形式,(該肖像照)是在文章中使用,和單獨拿劉翔的照片貼在某個特別顯眼的地方,比如廣告牌、網站首頁等單獨顯示的場景,情節是不壹樣的。法院會考慮很多情節。”位艷玲告訴界面教育。
高知名度及商業價值之下,此類明星肖像權遭侵害的案件並不少。
據人民法院公告網,王壹博與南部縣匯智百年培訓學校名譽權糾紛案於7月18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
啟信寶顯示,該機構成立於2018年,法定代表人為李雙豪,注冊資本為10萬元,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范圍包含小學、初中、高中課外文化輔導。據南充市教育和體育局官微,2019年該培訓機構2個教學點曾被列入《南部縣民辦培訓機構黑名單》。
天眼查APP顯示,2021年8月到12月,滬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滬江教育)涉及的多起侵權責任糾紛、肖像權糾紛開庭審理。這些案件中,原告包括葛優、張壹山、肖央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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