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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37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吳亦凡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北京時間周伍,中國法院以包括強奸在內的指控,判處加拿大華裔歌星吳亦凡有期徒刑13年,服刑後驅逐出境。

(網絡)
根據國內媒體地報道,北京朝陽區法院表示,吳亦凡因2020年的強奸案被判處11年6個月,因2018年另外壹起 "聚眾淫亂罪 "事件被判處1年10個月,據稱他和其他人強奸了兩名被灌醉的婦女。
法院表示,強奸案中的叁名受害者由於喝醉,無力反抗。
法院表示,吳亦凡在服刑之後將立即被驅逐出境。
法院在聲明中稱壹名加拿大外交官在法庭上聽取了判決。

6月份,為保護受害者的隱私,對這位32歲的韓國組合EXO前成員的審判沒有對公眾開放。
根據當時的壹份警方聲明,自去年8月以來,在警方針對網上關於他 "多次引誘年輕女性 "性行為的評論進行調查時,吳某壹直被拘留。
壹名青少年在網上指控吳亦凡乘她喝醉時和她發生了性關系。當時吳亦凡否認了這項指控。
這名青少年還稱還有柒名女子和她聯系,指控吳某用工作和其他機會的承諾來誘惑她們,有些人還不到18歲。
根據中國法律,強奸罪可判處3至10年的監禁,但特殊情況下可判處更嚴厲的刑罰,甚至死刑。吳某面臨的第贰項指控可被判處5年監禁。
吳亦凡在中國廣州出生,在加拿大溫哥華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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