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11-26 | 来源: 中国城事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乌鲁木齐火灾追责:说居民不会自救、迁怒防疫,荒谬透顶
本文是[中国城事]专栏第19篇文章
11月24日19时49分,乌鲁木齐市消防接到报警:天山区吉祥苑小区一栋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报警后经历了3个小时,到22时35分,现场明火才被扑灭。现场因吸入有毒烟气导致的伤者,最终有10人经抢救无效死亡,9人受伤。
11月25日晚,乌鲁木齐市召开火灾事故新闻发布会,称火灾事故原因包括:居民家庭电气线路不合消防规定、楼层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私家车停放混乱影响了消防车快速到场处置以及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弱。
一些网民吐槽“我是没想到最后能落到群众自救意识差上”。
乌鲁木齐防疫非常严格,是全国连续封控时间最长的省会城市,乌市的大多数居民从8月中旬以来就不能离开小区,更是长时段的足不出户。照此算下来,乌市大多数人被关在家里关了100多天。在24号以前,微博上的乌鲁木齐超话,有大量的人晒楼下的园景,从盛夏变成了雪冬。
胡锡进认为,乌市封控如此之长时间,发生了火灾以后,愤怒的“公众自然会把这座城市里发生的不好事情都往防控上关联,无论它们之间实际关系的强弱,以此迁怒防控”。言外之意,封控和火灾没有关系,只是人们借机发泄的道具。
然而他的话网友并不买账,某位网红直斥“我迁怒尼玛啊,真想吐你一脸!!”。
那么乌市的封控到底应不应该背火灾导致伤亡的锅?
首先,我们来看乌市官方对火灾事故给出的两条原因:第一,小区私家车停放混乱,占用了消防车的通行,第二,部分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弱,火灾发生时未进行有效的扑救及及时的逃生自救。
私家车乱停阻碍了消防车进入,灭火不及时肯定是第一原因。看起来这个锅应该让小区居民来背,言外之意是居民素质太差。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则旧闻。乌鲁木齐市在2011年启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于2017年11月17日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正式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3大板块、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8条测评标准构成。消防工作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门,文明城市的评估中,消防自然是重要的环节,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是基本条件,其中就包括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与逃生标志、疏散通道等。
测评体系有“硬件”上的要求,如消防设施齐全,逃生标志;也有“软件”的要求,类如消防安全制度,社区“四防”要求,包括居住社区有门卫值班或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检查住宅楼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
乌鲁木齐既然在2017年获得了文明城市,而且在2020年的第三次全国文明城市复验,也获得了通过,这些都表明乌市的小区保安会定期巡逻,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最起码小区的地面上应该画出消防通道,以防止被占用吧。
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乌鲁木齐的消防部门、物业监管部门等机构负有保障全市所有小区消防通道不被占用的义务;获得了文明城市的称号也表明,他们声称自己已经很好的履行了这一义务。
怎么到了火灾事故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开始指责居民乱停车?请问居委和物业公司的责任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定期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
消防部门和文明城市的申办机构的责任在哪里?他们有没有定期监管全市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文明城市的评估机构对指标的评估,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网络调查”、“整体观察”,一般来说,这6种方法共同使用,是能够准确的观察到现实情况的。
如果乱停车的责任“只”是居民一方,那么乌鲁木齐当初在申办文明城市时,是怎么通过测评的?有没有方便的让评估人员“实地考察”、“网络调查”、“整体观察”。
“部分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弱,对居住建筑中通往楼顶的第二安全出口位置不熟悉”的指责也有同样的问题,消防安全要求本身就包括了“逃生标志清晰醒目”。
这意味着即使小区物业、居委违反了规定,没有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那么小区居民也可以相对容易的从逃生标志,找到“通往楼顶的第二安全出口”。看来,现场并没有此类标志,居委物业也没有向居民宣教过,多个环节同时失守,酿成大祸。
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生态。劳动力高度分工,每个人只能对自己领域内的事务比较熟悉,其它事宜高度依赖其它专业人员。小区居民是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但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小区物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尽到了他们的义务,这个义务就包括定期巡逻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包括对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宣教。
因此,乌鲁木齐市正确的“甩锅”姿势应该是同时公布吉祥苑小区物业天天巡逻,警示居民不能乱停车,但居民“屡教不改”;公布小区确实在醒目的位置张贴了“第二逃生通道”的标志;公布消防等责任部门对吉祥苑小区的检查或处罚。
很显然,在疫情防控主导一切的环境下,这些常规性工作,恐怕都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上的操作也没有。小区居民既然被要求足不出户,小区保安又怎么会要求居民下来挪车,让出消防通道呢?
其次,我们必须要看到,乌市火灾事故绝不是个案,而是全国各城市普遍发生的,其主要表现如下:
1,日常的常规管理的安全要求让位于疫情防控,为了防控可以牺牲其它方面的安全,比如全国各城市普遍出现了“硬隔离”现象,用铁丝网、铁皮、铁锁封闭单元楼的大门,用铁皮或石块封闭小区大门或者主干道。
这些现象即使在一线城市,也是非常普遍的,社会各界对此早有非常多的批评,网上流传的小视频,居民据理力争,不允许硬隔离,但往往遭到防控人员的强行实施。这些行为本身就预埋下风险的种子,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
2,全社会的精力被疫情防控占用,单纯的指责小区保安为什么不巡逻,不纠正居民乱停车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们的精力被约束在防范小区居民下楼,给行动不便居民配送食物,紧急协助外出就医的居民。
在这种环境下,还要让他们巡逻检查停车、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检查逃生标志是否脱落,有些不切实际。
一直以来,很多地方政府以“能打赢大仗”着称,一个城市里上千万居民足不出户,能让他们全都待在家里就是一场大仗,这种能力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对手。
但这种紧急状态的背后,是不计成本的投入,这个成本除了钱上的花费,还包括其它投入,比如对消防的忽视,对城市急诊急救系统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的伤害,对居民长期足不出户的心理伤害。
紧急状态也是无法长时期维持的。基层工作人员,几个月不休假、神经高度紧张,城市管理靠高投入、高成本也许能维持几个月不出事。但消防安全的维护懈怠几个月,急诊急救被冲击几个月,那么灾难几乎就会注定发生。
过去三年,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孕妇没有及时入院,导致流产,儿童被关在家里上网课几个月跳楼,已经发生不只一次了。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在防疫过程中对消防安全制度的漠视,几乎是事先注定会发生一场无法挽救的火灾。
最后,我们再来看乌市的另一处解释,关于吉祥苑小区居民是否可以下楼。很显然,官方非常清楚居民会怎么联想,是不是足不出户妨碍了居民自救的能力。
乌鲁木齐市回应火灾的新闻通稿第一时间就指出“吉祥苑小区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区,居民可下楼活动”。言外之意,既然可以下楼,自然不存在锁大门的硬隔离,居民的自由没有受到限制,跑不出来导致的伤亡,并不是封控的锅。
检索乌鲁木齐卫健委的每日通报,二道桥街道固原巷社区金银路613号吉祥苑小区于11月4日的通报里被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于11月12日被调整为低风险区。
需要注意的是“低风险区”并不是最低风险等级,风险等级最低的是“常态化防控”,每一个区县所有中高风险地区都消除以外,该区县才会变成常态化防控,也可以凭借有效核酸自由出入小区等场所。低风险区的人群行动是受到限制的。
按第九版指南的规定,低风险区居民是可以出门的,但不能聚集。但现实中执行时,低风险区往往被“提级管理”,乌市直到11月16日晚上召开新闻发布会,才公布了“有序恢复低风险区居民生活秩序的工作方案”。发布会称,“各区(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加紧对符合出户活动基本条件的低风险区进行研判,并安排社区同步组织居民进行下楼前的相关准备”。
直到11月16日晚上,乌市几乎全部的低风险区的居民都是不能下楼的。11月20日晚,乌市卫健委副主任郑德禄通报了新情况,经各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同意,最近几天有部分低风险区的居民朋友已经出户下楼活动。23日的新闻称“越来越多的低风险区居民走出家门暂时在小区内有序活动,为下一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奠定了良好基础”。
25日的火灾事故新闻发布会上,哈米提·买买提伊明也表示,11月12日起,吉祥苑小区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并且自11月20日起,吉祥苑小区居民已经实行错峰有序出户下楼,在小区内活动。
需要明确的是,“错峰有序出户下楼”和自由下楼,有很大区别:前者的居民下楼时长是有限的,而且还要“有序”。大多数低风险区的居民仍然是被迫“足不出户”的。
火灾事故原因通报中没有回应一个截图的真实性,网传吉祥苑居委会于11月21日在群里发布通知,称小区出现混管阳性,实行静默3天,足不出户,单元门上封条。这条内容是否属实?
根据汇总的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在11月21日11时,吉祥苑小区所在的天山区二道桥街道有8个高风险地区,其中两个是固原巷社区的,也就是吉祥苑所在的社区。到11月23日15时,二道桥街道有5个高风险地区,其中有2个固原巷社区。所以二道桥街道地区风险水平并不低,这意味着固原巷社区的低风险区有很大的可能实行提级管控。
即使名义上没有提级管控,有纸面上的下楼自由,但现实中执行也可能会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各种考虑,在公开宣传和政策上,采用静默、有序等文本,宣称没有封城、没有全市统一足不出户,但在实际操作中,由小区居委等基层组织来做恶人,层层加码,实施远远超过公开政策的防控力度。
这种现象在过去一年内很常见。今年3月末某城市开启Lockdown模式,在4月中下旬开始探索在小区内活动以及走出小区。当时很多居民小区虽然连续14天没有阳性,但依然被提级管理、划为封控区(足不出户),或者属于管控区(不能出小区),也要求足不出户。
这些过往的经历表明,在层层加码的环境下,还没有宣布基本面清零的城市的居民,很难自由下楼。而居民不能自由下楼的环境,很多人即使稍有犹豫,觉得暂时还没有必要避险,等火势再大一些再行动,就会错失逃生的良机。
除此以外,我们还要看到,超过100天足不出户,居民每天的运动量几乎为零,运动能力、求生能力、对危险的感知和反馈能力都会大幅退化。
超过100天的足不出户政策,使得小区居民相当于温室里的花朵,对风险的逃避能力已经被消磨的差不多了。在这个时候,反过来指责居民缺乏自救、逃生的能力,显得过于冷血。人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但这个是建立在人处身于一个开放的社会,他们外出、交流、学习,在工作和生活中养成对风险的感知能力,学会求生的能力。一个城市在剥夺居民这种能力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他们在面临危险那一刻如何自救?-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