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11-26 | 來源: 新浪娛樂 | 有5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吳亦凡 | 字體: 小 中 大
22歲出道,45歲出獄?
靴子終於落地。
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壹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壹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叁年,附加驅逐出境。犯罪事實▼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叁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旁聽了宣判。
根據《刑法》第叁拾伍條的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也就是說,吳亦凡需服刑完畢,再被驅逐出境。同時,有消息來源指出吳亦凡當庭上訴。
“中國新聞網”整理了吳亦凡事件的時間線,犯罪事實清晰。
通報中的“2020年11月至12月間,吳亦凡在住所先後趁叁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和都美竹披露的自己和吳亦凡聚會後發生性關系的時間線重合。通報發出後,都美竹先是發博稱“終於等到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