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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30 | 來源: 大風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1月2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梧桐苑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已經報案交由派出所處理,物業沒有處理。
“他們樓管問壹下看怎麼協商,他們報警,警方處理,後續得協商解決。”
記者詢問之前樓下鄰居是否多次投訴樓上黃先生家孩子吵鬧問題,物業工作答復稱:“也投訴過,但也不是很多,因為小區疫情封控,他們是居家隔離。”
對於物業是否介入調解,以及能否提供樓上業主的聯系方式,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媒體采訪,隨即掛斷電話。
張女士說:“我們跟物業也有溝通,要求跟樓下溝通好。”
“他們夫妻倆是陝北的。”黃先生表示,他們也找過物業,希望提供打人業主的聯系方式:“現在物業都不給,他們其他信息都不清楚,物業完全不願透露他們叫啥,不提供聯系電話。”
11月30日,黃先生告訴記者,對方至今還沒有道歉 “警方正在處理,已經刑事立案了,就交給警察處理吧,我相信政府會處理好的。”
>>>西安雁塔警方通報
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對打人夫婦立案偵查
11月27日,黃先生夫婦提供了與曲江派出所民警的通話記錄,記者聯系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辦案民警,證實黃先生已報警,目前正在等待警方的處理結果。
11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近日我局轄區發生壹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經查,11月25日上午9時許,該小區27樓住戶32歲王某與28歲妻子黃某,以28樓住戶張某家生活噪音擾民為由,王某暴力破壞張某住宅房門後,夫妻倆強行進入房內,毆打張某及在場勸解的保姆李某。
依據《刑法》第245條第壹款之規定,我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對王某、黃某立案偵查,並已對贰人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壹步偵辦中。
>>>疫情下別情緒失控
物業社區可介入調解 避免小事釀成大禍
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受訪指出,樓下業主曾就此事向物業公司投訴過,盡管根據《民法典》第937條規定: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雖然物業公司沒有調解鄰裡糾紛的法定義務,但是物業公司完全可以作為第叁方介入調解,為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
趙良善提醒,疫情封控時期,壹些業主難免會出現情緒失控狀況,但是業主還是要自我調控,自我克制,切記沖動釀成事端。
“當出現鄰裡矛盾時,業主要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申請當地社區居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以避免小事釀成大禍。”
趙良善提醒,及時化解基層鄰裡矛盾迫在眉睫,任重而道遠,這就需要依靠基層政府以及居(村)委會的主要力量,提高基層幹部的綜合素質,打造社會治理新格局。-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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