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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2-03 | 來源: 搜狐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大S | 字體: 小 中 大
不過,汪小菲火速回應,稱—— 大S睜眼說瞎話,不配當我兩個孩子的母親。
汪小菲解釋買房子的時候,他在台灣省內沒有賬戶,賣了畫之後的錢他都匯給了大S,首付交了兩個多億,等到酒店有了賬戶,房貸就從酒店賬戶上還的。

關於借條的事,汪小菲承認確有此事,是因為當時酒店開業資金不足,又沒辦法從大陸匯款,就借了大S那邊2600萬周轉,並寫下借條。

而大S在離婚時稱這個錢不用換了,房子給她就好,但離婚後她又出爾反爾,汪小菲也同意給了,只是換不出那麼多外匯,賣了壹幅畫,還了伍百萬,剩余的後續慢慢還,並說當時律師都在,都可以作證。

隨後,汪小菲公開了他和大S贰人的離婚協議,協議內容顯示,汪小菲需每月支付孩子100萬台幣的撫養費,並在孩子20歲之前負擔孩子保姆的費用。

協議中還表明,汪小菲允許大s再婚或超越壹般男女情意的第叁人居住在松勇路的房子,並支付水電費、稅金、司機薪資、管理費。另外,松勇路房子的債務也是由汪小菲承擔。-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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