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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2-10 | 来源: 瑶华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宋代富贵人家的“榜下捉婿”,也可被视为一种另类的“赘婿”。榜下捉婿也叫“脔婿”,此名来自唐代,“脔”有独自侵占的意思,俨然将进士视为物件。当然,未来的岳家们个个出手豪阔,“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苏轼诗中的“囊空不办寻春马,眼眩行看择婿车”,描绘了富豪选择新科进士为女婿候选人的热闹场景。被“捉中”的进士很少反抗,因为岳家的资产或权势也会成为他们未来安身立命的资本,何乐而不为?宋哲宗时官员王蘧还被政敌揭露,他主动去做常州江阴县一个家财巨万寡妇的赘婿。在财富的驱动下,“软饭”当然也能“硬吃”了。
电视剧《梦华录》中欧阳旭被“榜下捉婿”。来源/电视剧《梦华录》截图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北宋“连中三元”的冯京,被权倾天下的三司使张尧佐看中,来了个“现场抢亲”,派家丁将他挟持到自己家中,逼他当场答应做女婿(奔华驷,拥健从,挟而归于其家,饮之酒而迫促之),冯京因已许婚“以清节闻名”的三司盐铁判官王丝之女,坚定拒绝:“吾头可截,婚终不可易!”《冯京墓志》也记载了张尧佐的逼迫,给冯京围上了金腰带劝他就范,冯京还是推辞了(以金腰公曰:“此出自上意。”公辞曰:“老母尝议王氏矣。”)。张尧佐拿出准备好的嫁妆引诱冯京,随便打开一个箱子就装有五百两银子,冯京仍不动心,堪称“威武不能屈”的典范。
影视剧中的“抢亲现场”。来源/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截图
即使在宋代,赘婿也不能无所顾忌
尽管相比前代,宋代赘婿的社会认可度相对较高,不少人可以做到“软饭硬吃”,但享受的权利仍然有限。封建时代的传统婚姻以“夫为妻纲”为核心,设定了“七出”的限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女方触犯“七出”中任一条,丈夫便有权离异。赘婿并没有“七出”的束缚,但妻子和妻子的父母有“休夫权”,赘婿的个人能力往往成为是否被休的关键。《夷坚志》记载,饶州有个叫隗十三的,去王小三家做赘婿,但除了吃闲饭什么都不会(为人无智虑,痴守坐食),王家便将他逐出家门,不让与妻子相见,结果隗十三在妻家门前自杀。宋代文学家赵鼎臣在其《竹隐畸士集》中写了同族堂姐赵氏招赘武姓丈夫的故事,武某丑陋粗鄙,还有赌博恶习,曾被县令抓捕责打,赵氏的母亲和族人商议将有案底的武某休出家门(刑余之人,不可以久辱吾女,必逐之),但赵氏恪守“妇道”,认为与丈夫离婚不合礼法,只能继续吃苦。
另一个问题来了,宋代的赘婿到底有没有财产继承权?情况不可一概而论。宋真宗时期颁布敕令,规定自立门户、前夫没有直系男性亲属继承财产的寡妇,如果再招赘婿,女方死后赘婿没有继承妻子及前夫遗产的权利,按律令要把田产上交官府(妇人夫在日已与兄弟伯叔分居各立户籍,之后夫亡,本夫无亲的子孙及有分骨肉,只有妻在者,召到后夫同共供输,其前夫庄田且任本妻为主,不得改立后夫户名,候妻亡,其庄田作户绝施行)。但也不排除有的赘婿将妻子的产业变卖后,将钱财偷偷转移到自己名下的情况。-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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