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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1-26 | 来源: 法律公开课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四川巴中,某小卖部内,一条未拴绳的狗对着一位60岁老人以及他的两个孙女狂吠。老人担心狗咬人,于是踢了狗一脚。万万没想到,狗主人看到后竟掐住老人的脖子,并将其按倒在地。当时老人手中抱着的小孙女,也一并摔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而狗主人对倒地的老人叫嚷道:“我的狗价值4000元”。
根据小卖部的视频显示,老人当时是抱着小孙女,又牵着大孙女,三人在小卖部里左看看右看看。突然一只棕色的,只有几个月大的小狗冲了出来,对着老人狂吠。老人担心大孙女会害怕,所以拽着大孙女的帽子,然后用脚轻轻地推了狗一下。
不远处的狗主人听到玩具倒下的声音,又看到老人有踢狗的动作,于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掐住老人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地,这可把老人怀中的小孙女吓得哇哇大哭。
此时,商店的店员和多名顾客纷纷上前劝阻,并试图将狗主人拉开,可狗主人却一直不肯松手,但也没有继续攻击,只是一直按住老人。老人将小孙女放在地上,一名女顾客见状抱起了小孙女进行安慰。
经过多人劝阻后,狗主人最终松开了老人。老人起身后愤怒无比,之前手上有小孙女他才未反击,所以现在老人试图冲上去与狗主人对打。
有两名劝阻者赶紧挡在了中间,老人气愤之余抓住其中一名劝阻者的衣领,要求其让开,甚至还推搡了另一名劝阻者。而这个过程中,大孙女一直拉着老人的衣服,试图阻止。老人见揍不了狗主人,就报了警。
最终,警方调取了监控,发现老人倒地后,狗主人并未继续伤害。后经调解,狗主人已经道了歉,并写了一份道歉书,同时赔偿了老人2000元,老人选择了原谅狗主人。
@法律公开课
1、冲动是魔鬼,狗主人遛狗不牵绳,本就是违法的。而且还是狗先对着老人狂吠,吓到了老人的孙女,而老人只是轻轻踢了一脚,这已经很客气了。可狗主人却不分青红皂白,对老人实施殴打行为。更可气的是,老人当时手里还抱着小孙女。
有网友表示,应当对狗主人判刑,让他为冲动付出代价。还有网友建议,老人应该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全部算在狗主人的头上。更有网友表示,遛狗不拴绳,可直接按野狗处理,当场捕杀。
2、从法律上来讲,狗主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首先,无论狗是大是小,在公共场所遛狗就必须牵狗绳、避让老人、儿童。
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33条规定,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绳长不超过3米);避让老年人、孕妇和儿童;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等。
可是本次事件中,狗主人一个规定都没遵守。既然如此,公安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人员捕杀犬只,并对狗主人处每只犬40~10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犬只的捕杀,只能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对于个人来说,只有出现危及到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对犬只进行灭杀。
其次,狗主人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
由于老人在倒下时,有纸箱子进行了缓冲,而且狗主人并未继续实施伤害行为,所以老人的身体并无大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60周岁以上老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
不过,公安机关在对双方进行调解时,狗主人向老人道了歉,并写下了一份道歉书,赔偿了2000元,这让老人感觉到了对方是真心道歉的,所以选择了原谅对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法者能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行为,公安机关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不过我认为,在本次事件中,即便狗主人赔了钱、道了歉,也应当按照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情形处理,对狗主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为狗主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太过恶劣了。
最后,老人虽然是被打之人,但在狗主人被人劝阻后,老人再上前殴打狗主人的话,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互殴。好在有两名劝阻者一直拦着,没让事情恶化。
@法律公开课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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