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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3-01-29 | News by: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胡鑫宇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9日中午,胡鑫宇家属委托律师郑晓静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家属现在非常悲痛,因为都希望把活人找回来。还没有明确是否接受尸检,这对于他们是个很难的决定。”郑晓静透露,将协助家属沟通尸检问题,此外将申请查阅案件材料,协助案件办理。
同日下午,南方都市报报道称,记者从郑晓静律师处获悉,胡鑫宇的家人目前都在殡仪馆,“家属刚刚有了决定,已决定尸检,希望务必查出真相。”
29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就“家属已决定尸检”的说法,分别向胡鑫宇亲属及委托律师求证,但其舅舅和胡国庆律师电话无法接通。郑晓静律师则表示,“录音笔可能藏着真相。”
有案外律师对此表示称,“家属已决定尸检”意味着警方更加倾向于非刑事案件的方式来进行,但具体是否为非刑事案件还有待尸检结果。
该案外律师称,根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简单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死因不明或根据尸体状况,显示更有可能为刑事案件的话,他们完全可以不经家属同意就进行尸检的,也就是俗称的‘强制尸检’。”该律师称,胡鑫宇失踪事件牵动全国网友的心,如今突然发现尸体,在所有人都在急迫等待一个真相的情况下,而警方却没有主动进行尸检,应该是从尸体的外部特征上已经基本能够排除他杀,更何况现场还出现了录音笔,所以需要征求家属意见后再予以检验。
对此说法以及环绕胡鑫宇失踪事件的诸多疑点,包括胡鑫宇遗体发现地点是否被详细搜索过,记者多次致电铅山县公安局及上饶市政法委主要负责人,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29日晚,铅山县河口镇镇长周武清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公安仍在就此事进行调查,到时候会进一步发布通报的。-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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