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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2-14 | 来源: 盖饭人物ThePeople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陈凯歌 | 字体: 小 中 大
早在2001年,就有媒体透露,陈凯歌的片酬之高,业内只有张艺谋能够与其媲美。
早年自己赚得盆满钵满,随着影视公司的发展和腾飞,陈凯歌又找到了新的赚钱方式——和新丽传媒签订《导演合作协议》。
新丽传媒是业内着名的影视公司,出品过《父母爱情》《大丈夫》《人世间》等多部热播剧。
为了开拓电影市场,就像华谊不计后果稳住冯小刚一样,新丽也花重金绑定了陈凯歌。
《导演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七年内合作七部电影,新丽传媒需要向陈凯歌支付2100万元的签约费。
不过,这2100万元只是签约费而已,陈凯歌在拍摄电影过程中担任导演、制片人、编剧或是负责其他工作时,新丽传媒还需另外支付费用。
比如在拍摄电影《妖猫传》时,新丽传媒与陈凯歌的签约费为300万元。
签约之后,新丽聘用陈凯歌为《妖猫传》的导演,薪酬为1328万元,并支付了200万元的合作诚意金。-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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