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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09 | 來源: 法律正視角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時間來到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動無數的房屋建築倒塌,川蜀大地人們的生活徹底打亂,壹時間哭聲壹片。
在這種危急關頭,全國各地的救援隊紛紛響應號召,快馬加鞭的趕往地震災區,向那裡的人們提供幫助。
有這樣壹個志願者,他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拯救著災區的百姓,成為了抗震救災的英雄。
然而,就在壹切塵埃落定時,他卻說自己是個逃犯,夙願已了現在要去自首了。
這壹番話讓與他朝夕相處多天的隊友壹陣詫異,誰能想到同伴居然是逃犯,而且還是准備要自首的逃犯。
那麼,此人到底是誰呢?又有著什麼樣的故事,自首之後法律又是怎麼宣判的?今天咱們就來聊壹聊這個話題。雷振宇的坎坷人生
完成救災工作後去自首的男人名叫董維壘,稱呼他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董維壘是誰,就像其他的逃犯壹樣這個名字其實也是假名字,他的真實名字名叫做雷振宇。
雷振宇是壹個20多年前的逃犯,與其他窮凶極惡的逃犯不同,當年他之所以會犯下案件,更多的還是出於壹念之差。
20多年前,雷振宇就和大部分現代高中生壹樣,是個拾幾歲的小伙子,他也曾經有過普通學生的生活,也曾經坐在教室裡每日勤學苦讀,等待著改變自身命運的高考。
其實雷振宇的學習成績還算是不錯的,如果按照正常的軌跡走下去,那麼他很有可能會考上大學,成功改變自己的命運。
然而,就在躊躇滿志等待高考的時候意外發生了,雷振宇的父親在工作因為意外不小心摔斷了腿。
父親頂起了家庭的半邊天,對於靠雷振壹家人來說,這無疑是晴天霹靂。
作為家中的長子,盡管雷振宇不舍得自己的學業,但是為了家人的生計還是咬了咬牙輟學打工。
他跟隨同鄉去了筠連縣找工作,自幼家境不好讓雷振宇養成了吃苦耐勞的性格,也因此他很輕松就找到壹份裝修工人的工作。
雷振宇自己則能省則省,絕不多用壹分錢,每月都將自己的工資寄回給家裡補貼家用。
在他的努力下,雷家的生活總算是有了起色,看著努力沒有白費,雷振宇感到辛苦是值得的。
可惜的是,命運卻給雷振宇這個可憐的年輕人開了個玩笑,那幾年在外務工期間,他的身體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年紀輕輕的他就患上了嚴重的胃病。
本來想拖著病體繼續打工,卻不曾想殘破的身體已無法再支撐,他再進行如此高強度的勞動。無奈之下,雷振宇只得拿出所有的積蓄和工資來治病。
治病終究是個無底洞,沒多久他先前摳摳搜搜攢下的壹點錢,就全部搭了進去。更要命的是,為了治病還借了很多外債,雷振宇和他的家再壹次陷入絕境。
就在此時壹個電話打來,雷振宇壹看是自己的妹妹,難道是有什麼急事?
思及此他心裡不由得壹陣著急。電話那頭傳來妹妹稚嫩的聲音,並不是噩耗而是呼喚他回家過年的請求。
只是,摸著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雷振宇不斷唉聲歎氣。不要說出人頭地了,此時身上連壹分多余的錢都沒有了,叫自己如何回家過年。
雷振宇開始收拾細軟,哪怕沒錢也得回去見見父母和妹妹,抱著這樣的想法踏上了回家的路。壹念之差造成的苦難
壹路上雷振宇都在想著父母雙親和妹妹,想著自己外出打工這麼多年,雖然的確改善而來家裡的境況,但最後卻欠下壹屁股債,如何對父母和妹妹交代。
雷振宇迷茫的在公路上,突然壹道亮光映入了他的雙眼,原來是壹輛大貨車停在前方。
雷振宇正准備繞道,就在此時他的心中突然產生了壹個罪惡的念頭,這裡是荒郊野地為什麼不趁機撈上壹票?反正警方也找不到自己。
壹時間邪念支配了雷振宇的心,為了接近司機他刻意將自己偽裝成迷路的民工,希望司機能夠載自己壹程。
貨車司機抬起頭打量了他兩眼,背著的行李、邋遢的樣子便讓其放下警戒,欣然同意了搭車要求。
在車上,司機主動與他搭話,還詢問他是哪裡人,今年多大等等。雷振宇內心很糾結,他知道這個司機是好人,傷害這樣的老實人良心過不去。
不過,現實最終戰勝了內心的原則,妹妹的話、家人的期盼讓雷振宇最終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他麻利的掏出刀架在司機的脖子上,惡狠狠的說道:“把錢交出來,我不害你。”
看到雷振宇露出了真面目,司機後悔不迭,自己好心沒好報,居然引狼入室。
但是眼下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就算思及想反抗也沒法反抗,無奈之下只得將身上所有的錢全部掏了出來。
壹共計890元,拿了錢雷振宇就下車了,繼續往自家的方向走,畢竟他壹開始就沒有打算要殺人。
此時後方卻傳來了司機的哀求聲:“兄弟你把我扔這荒郊野地,我怎麼回去,最起碼給壹些加油錢。”
聽著司機的請求,雷振宇的心不由得軟了下來,這麼想著他扔下了150元錢後便慌忙逃走了。
司機見狀連忙直奔派出所而去,並向警方說明了情況,自己在筠連縣往沐圓灘的方向上被人搶劫。
接到報案後,派出所民警們高度重視此案,他們從司機口中核實了時間段,通過對那個時間段的人員流動進行排查,很快就將目標鎖定在了雷振宇的身上。
不久後,民警們來到了雷振宇的家中,敲響了他家的房門。看著上門來的民警們,雷振宇的母親很是疑惑,但依然客氣的邀請他們到自己的家中來坐。
老人家客氣的問道:“警察同志,來我家是有什麼事麼?”警察則回答他們是來找雷振宇的,因為他涉嫌壹樁搶劫案。
聽到警察的回復,雷家人大吃壹驚,連忙讓妹妹去把哥哥叫來問個究竟。
可妹妹並沒有在家中找到雷振宇,警方接到這個消息後也明白了,他這是心裡有鬼逃跑了。
隨即警方將雷振宇列為了通緝犯,並發布了通緝令,更是在2002年後將雷振雨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可讓人沒想到的是,通緝令發出去這麼多年,居然沒有壹點關於雷振宇的消息。
直到2008年後,雷振宇投案自首,他才再壹次出現在了眾人的視線之中,也就有了開篇的故事。潛逃生活與浪子回頭
2008年抗震救災結束後,雷振宇主動投案自首,警方沒有說話而是在等主動交代。既然雷振宇敢於直面過去、浪子回頭,那他就壹定不會隱瞞事實。
看著面前輕輕盯著自己的民警,雷振宇主動開口講述起了他逃亡之後的生活。事實上,犯下那樁搶劫案後的當天,雷振宇就已經產生了悔意。
他知道自己這次鬼迷心竅才會鑄成大錯,搶劫是要被判刑的,他也掙扎過,要不要去自首。
但每次想要自首的時候,他就想到了自己的家,畢竟自己是家裡的頂梁柱,要是就這麼倒下了家裡人可怎麼活。
再者,要是自己真的投案自首,家裡人豈不是要抬不起頭。
思來想去,為了不連累家裡人,雷振宇決定壹逃再逃,只要自己逃到沒人知道自己的地方,就不會有人難為自己的家人了。
打定了主意,雷振宇將搶劫所得的錢全部留給了母親,自己則背上行囊開始了亡命天涯的旅途。
當時,雷振宇選擇去瀘州,為了能方便日後行事,他刻意在當地補辦了壹張名叫“董維壘”的假身份證,靠著這個新的身份走遍了各大城市。
打工的時候,雷振宇因為勤勞肯幹受到多家老板的壹致好評,而多年的打工經歷也讓他學到了很多,尤其是學到了壹手好廚藝。
不過,那些年裡雷振宇常常被自己的良心拷問,不知道多少個夜裡夢到那晚發生的事,它就像壹根毒刺壹樣,深深的扎在了雷振宇的心中。
更讓他難以接受的還是家人們的離去,雷振宇曾經回過家鄉,看著人去樓空的房屋泣不成聲。
他恨自己,恨自己為什麼要做下這樣的違法亂紀之事,讓自己的父母抬不起頭。
從此之後,雷振宇和家裡的聯系就徹底斷了,再後來就成為了壹名合格的糕點師傅。
事業有成之後,雷振宇還有了壹個女朋友,但他知道終究還是要面對過去犯下的罪孽。
雷振宇深愛著自己的女友,所以並沒有和她談婚論嫁,他在等壹個時機,壹個能讓他踏上家鄉土地的時機,壹個能讓他改過自新的時機,去面對並解決曾經犯下的罪孽。
後來的事情就比較清楚了,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雷振宇果斷的加入了志願隊,積極地幫助家鄉抗震救災。在幹完應該做的事情之後,他來到了派出所自首。
看著陳述完逃亡經歷的雷振宇,聆聽的警員們腦海中都浮現出了肆個字,浪子回頭。
雷振宇也松了壹口氣,多年來他壹直受良心的譴責,如今總算把心頭的毒刺拔了出來。
雷振宇還所自己有兩個心願,壹個就是對當初他搶劫的那個司機道個歉,另壹個就是去見壹見自己的家人。
聽到他的訴求民警們點了點頭,表示壹定會幫他實現他的這個心願,事後在警方的帶領下,雷振宇見到了那壹年的被害人,並對被害人做出了深刻的道歉。
見雷振宇認罪態度良好,並且那時候他也是走投無路才會行差走錯。
再加上當年也沒傷害自己,臨走時還留下了150塊錢,受害司機最終諒解了雷振宇,此事到此便告壹段落了。法律分析:搶劫罪的定性和量刑
法律存在的意義在於穩定社會秩序,在於教化犯罪的人,雷振宇浪子回頭主動來到了當地公安自首,其罪行可以從輕處理,但這並不代表他可以逃過法律的制裁。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行為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取得公私財物,即為搶劫罪。
在本案中,雷振宇盡管是臨時起意實施了搶劫,但終究還是以暴力手段搶奪了司機的財物,畢竟刀都已經架到司機的脖子上了,符合搶劫罪的定罪標准。
我國《刑法》第263條對於搶劫罪的量刑標准:
對於犯搶劫罪者,處叁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特別嚴重者,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
具體的量刑標准如下,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等,這些都屬於特別嚴重。
主動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罪名較輕甚至還可以免除處罰,除此之外法院在最終定罪量刑時,還會參考獲利數額、社會危害性和悔罪態度等等很多因素。
在本案當中,雷振宇並沒有因為搶劫罪造成特別嚴重後果,即被害人死亡、重傷亦或是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所以並不是特別嚴重的情況。
與此同時,雷振宇在搶劫的金錢、對社會造成的傷害,而且在搶劫之後有明顯的悔罪心態,如果當時他主動自首,或許法院會從輕處罰,甚至於免除處罰。
可惜的是,因為壹步踏錯走向了逃逸的道路,使得他的罪名加重。
所幸在抗震救災行動中,他立下大功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在量刑時法院會考慮這些因素。
從情理上來看,或許很多人對雷振宇搶劫壹事都很同情,畢竟也就只搶了890塊錢,臨走還給司機留下了150的加油錢,說明他的內心也是在糾結。
更何況,雷振宇搶劫也不是單純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父母、妹妹能夠過上壹個好年,這是壹個男人的擔當,壹個孝子的作為,會得到很多人的同情與諒解。
不過,法律就是法律,法律可以帶有人情味,但卻對這樣的行為必須實施懲罰。
2008年11月,筠連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雷振宇的案件,考慮到雷振宇犯案的心態,以及認罪悔罪態度良好等因素,最終對雷振宇做了從輕發落,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
得知這個結果後,雷振宇當堂流下了悔罪的眼淚,3年時間後他在父母的迎接下開始了自己的新生,而後又回到了上海繼續做著他的糕點師傅工作。
可以說,雷振宇的浪子回頭最終還是得到了好報。
總的來說,任何時候都不能違法犯罪,壹旦違法犯罪了主動自首是最佳的選擇,經過改造後依然可以迎來新生,雷振宇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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