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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10-22 | 來源: Edwin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俞力工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最近,本人在《淺談壹個千古絕問“西方媒體自由嗎?”》壹文裡,提及“主流媒體對主要問題的態度也基本口徑壹致”。文稿發表不久,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恰好就決定授予曾任芬蘭總統、聯合國副秘書長的馬爾蒂•阿赫蒂薩裡2008年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委員會宣布此項決定後,西方政界與主流媒體多壹致給與正面評價。然而獨立媒體、學術機構、諸多和平研究所卻頗有微詞。該事例不啻為“主流媒體口徑壹致”的最好佐證。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所提出的理由是,由於“阿赫蒂薩裡對納米比亞問題、印尼亞齊問題和科索沃問題的處理都起到重要作用,為解決國際爭端作出的重要努力”。既然如此,為何又有人反對呢?
首先,諾貝爾和平獎的評審程序應當是,由挪威議會委托專家組推薦若幹候選人,而後進行篩選、決定。然而挪威議會卻越俎代庖,自行包辦壹切,以至於引起人們對其“專業資格”提出懷疑。設想,如果物理、化學、數學等等殊榮,都由挪威議會說了算,可以想象其結果必然不倫不類。
其次,諾貝爾和平獎的宗旨在於促進世界和睦相處,削減武力與發展和平運動,然而觀察近10年來和平獎的得主,鮮有符合上述條件者。以去年美國前副總統戈爾為例,應當獲得的頂多是個環保獎,與和平運動則風牛馬不相及。
至於阿赫蒂薩裡,這次獲得頒獎的主要原因在於處理科索沃問題“有功”。話說1999年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沒有安理會授權情況下,對前南斯拉夫進行了長達79天的攻擊。此際,正是這位阿赫蒂薩裡,建議南斯拉夫當局在北約的軍事壓力下做出讓步。嗣後,安理會通過1244號決議,再次承認南斯拉夫對科索沃擁有領土主權,並可派治安人員維持該地區的社會秩序。此外,還決定解除科索沃解放軍(下稱“科解”)的武裝。嗣後,實際上的發展卻是,軍事占領當局在美國授意下,禁止南斯拉夫治安力量回返科索沃;把美國國務院壹度定性為“恐怖主義組織”的“科解”改編為“治安力量”;更嚴重的是,放手讓“科解”與阿爾巴尼亞族暴民將25萬塞爾維亞族居民驅逐出科索沃。
2005年,就在科索沃獨立已生米熟飯之時,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任命這位阿赫蒂薩裡先生(兼任布什總統的國際事務顧問)前往科索沃“尋求解決方案”。於是乎,阿赫蒂薩裡壹方面強調塞爾維亞族要對科索沃的亂局擔負“集體責任”,壹方面跨越自己的職權、違背安理會的決議、藐視南斯拉夫的領土主權,提出了所謂的“監控下的獨立”方案。本年2月17日,科索沃自治政府就在這“方案”的基礎上,正式宣布獨立。
就“方案”的性質而言,需要強調的是,聯合國只有維護國家主權的義務,而無分裂主權國家的權利。此外,“監控下的獨立”方案的提出,絕不是個各當事方協商之下達成的妥協辦法,甚至在提出後也無法取得安理會的壹致認可。甚至直到今天,科索沃的獨立也才只能獲得20%的聯合國成員國的承認。正是由於該“方案”問題重重,最近聯合國的最高權力機構,即聯合國大會將科索沃地位問題移交設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審理和裁決。
有鑒於此,德國卡舍爾大學的“和平研究所”與瑞典“和平與未來跨國研究所”(TFF)便指出,阿赫蒂薩裡的“協調工作”並非遵循聯合國“以和平手段爭取和平”的規范,而是全面支持軍事手段所造成的“和平”,由是,觸犯了國際法。挪威和平研究所創辦人蓋同(Johan Galton)則嚴厲批評阿赫蒂薩裡不是去解決沖突,而是提出壹個“討好西方國家的短期辦法”。就蓋同看來,阿赫蒂薩裡總是“毫不猶豫地回避聯合國與國際法”。
阿赫蒂薩裡與他的西方後台自然知道自己的理虧之處,因此再叁強調科索沃獨立方案是個不得構成“先例”的“孤案”。問題是,當前全世界具有民族糾紛的國家不勝枚舉,單單就歐洲聯盟成員就有1/3國家拒絕承認科索沃獨立,更何況最近所發生的俄羅斯與格魯吉亞間的軍事沖突,以至於克什米爾沖突的激化,也深受科索沃問題的影響與催化。
評論界對阿赫蒂薩裡的微詞不僅僅反映在科索沃問題上。2003年美國攻打伊拉克之前,他也支持美國所提出的“人道主義幹涉”的宣傳。這時,阿赫蒂薩裡完全忽略的是,薩達姆瘋狂殺人期間也正是美國政府毫無保留地支持伊拉克政府的時期。
阿赫蒂薩裡討好西方國家的方式不止限於回避聯合國與國際法,最為嚴重的是,對科索沃內部的實際發展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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