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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28 | 来源: 新浪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房屋贷款 | 字体: 小 中 大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显示,无论是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等数据,还是接收并转送保险消费投诉等数据,同比均明显下降。说明在监管部门督促下,商业银行及保险机构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持续改善。但从结构看,涉及个人贷款业务的投诉量环比和占比均明显上升。2022年四季度涉及个人贷款业务的投诉占比达41%,较2021年四季度上升9个百分点。
涉及个人贷款业务的投诉明显上升,这其中有多少投诉案件始作俑者是贷款中介,不得而知。但近年来,贷款中介之活跃程度令人咂舌,几乎身边所有的同事都无一幸免受到贷款中介的纠缠。正因为如此,前不久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贷款中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所谓贷款中介,通常指在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起居间作用的角色、帮助借款人从正规贷款机构获得贷款的公司。贷款中介一般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形式出现,属于工商实体。其本身不参与放贷业务,仅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信息中介服务。可以说,贷款中介实际上是寄生于银行等正规贷款机构的一种业态。
本质上,贷款中介、网贷平台与助贷机构的主要功能都是充当撮合借贷交易的中介机构,但因撮合对象、撮合模式不同而异。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显然,这里所说的直接借贷,应该是相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贷行为而言的。换言之,网络借贷涉及的“个体和个体”不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在内。而贷款中介、助贷机构的另一端多为银行类正规金融机构,实际上是作为银行机构触角的延伸。
从功能上看,贷款中介实质上属于助贷机构,但与一般意义上的助贷在操作上又明显不同。助贷模式是指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收取固定收益,助贷服务机构设计贷款产品,并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包括获客、面签、审批、贷后管理等全流程服务。在助贷模式下,助贷机构一般与银行等机构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也包括托底性的抽屉协议),持牌金融机构是助贷服务机构的资金方,而资产端则由助贷服务机构全部负责。而这里所说得贷款中介,仅仅是充当银行机构获客的入口,并不承担面签、审批、贷后管理等服务。或者换言之,助贷机构一般与银行签有合作协议,表现为机构之间和合作;而贷款中介所宣称的与多家银行建立的合作关系,更多表现为贷款中介与银行内部“熟人”的合作关系。
贷款中介的泛滥意味着什么?
显然,贷款中介是现行金融服务格局和服务水平下的一种客观存在。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房贷可转经营贷,降低还款压力”等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其背后隐藏的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不法贷款中介的存在已成为金融消费领域的重灾区,严重地危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
其一: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被滥用已经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为什么每个人都会不断接到贷款中介“热情”的贷款营销?为什么人们的手机短信中充满了各家银行大方的“授信”?每一个电话、每一个短信都可能成为消费者掉入陷阱的入口,而个人信息的泄露是根本。可以说,个人信息泄露、被滥用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尽管互联网时代,处处都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隐患,但银行在客户数据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疏漏显然是需要重点排查的方向。-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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