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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4-23 | 來源: 炎黃春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思想史上的失蹤者王申酉
摘錄:上海市高級法院院長開完會後睡不著覺。他想自己過去曾被市委領導批評“太右”,今天會上的精神是對政治案件判刑要從嚴,王申酉的案子我們判“死緩”是否輕了?如果上報市委審批時,市委意見是“死刑,立即執行”,豈不說明自己真的“右”了?想來想去,他決定將王申酉案改為“死刑,立即執行!
王申酉的思想,在今天看來,都是正常的思想。他的不幸,就在於比常人早想了壹贰拾年——
他批評“在我們國家裡,還存在著革命功臣與廣大平民的不平等”是1963年;
他批評思想獨裁是1964年;
他批評“叁面紅旗壹出,叁年困苦降臨到六億人頭上”是1965年;
他批評“在六萬萬人民中空前地培植起同封建時代類似的個人迷信、個人崇拜”是1966年;
他指出“拾年前劃了30萬(注:原文如此)右派分子,他們絕大多數是無權無勢的耿直志士”是1967年;
在他1976年11月18日到23日寫的“供詞”裡,他全面的反思了建國以來壹系列極左思想的惡果,提出了尊重價值規律,打破閉關鎖國,實行對外開放等系統的改革主張;
他的觀點,不過是寫在日記中,寫在給女友的書信裡。他沒有結社,也沒有把他的主張付諸政治活動,僅僅因為思想,因為他的頭腦裡產生了與當時統治者不壹致的思想,於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讓我們記住王申酉被槍殺的日子吧:1977年4月27日。這個日子和遇羅克被槍殺的日子——1970年3月5日壹樣,都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日子,都銘刻著國家的恥辱。蘇格拉底被殺死是在2400年前;布魯諾被燒死是在400年前;而中國殺死自己的思想家是20世紀70年代。遇羅克活了27歲!王申酉也只活了31歲!有人感歎當時中國沒出幾個思想家。中國人不是天生沒有思想能力,而是最傑出的思想者,竟然被推上了斷頭台!
王申酉在80年代初平反時,首都的壹些新聞機構組織金鳳等壹流記者,花了很大的力氣去采訪,准備向宣傳張志新壹樣大張旗鼓地宣傳王申酉的事跡。然而,報道寫成之後,有關領導人卻提出:“藏之名山,傳之後世。”藏是藏起來了,文稿在金鳳手裡已經藏得發黃發脆。能否傳之後世,就不好說了。連同代人都不知道王申酉是誰,後世人怎麼會想起尋找他的蹤影呢?(摘自丁東《尋找王申酉》)
壹位馬克思主義者的所謂“供狀”
警車飛快越過上海鬧市區,駛向普陀區拘留所。當晚即開始審訊,緊緊圍繞著所謂惡毒攻擊偉大領袖的罪名而展開。
問:“你的矛頭針對誰?”
答:“我主要寫的是現在的社會情況。”
問:“我們的社會是什麼社會?”
答:“是社會主義社會。但我想有很多情況不符合社會主義社會。國民經濟停滯不前;生產力不能高速度增長;科技水平不是高速發展;文學藝術也不能達到高水平。我們社會是閉塞的,不是如馬克思所講的和國際交往密切。”
問:“為什麼你的攻擊在1976年?”
答:“我感到鄧小平重新工作以後,中國有了希望,我的思想是和他完全合拍的。1976年批判鄧小平以後,我情緒抵觸,認為國家沒指望了,自己也失望了。這在給女朋友和弟弟的信上都講了……”他給女朋友和弟弟的信都給公安局當作“罪證”收繳了,在內蒙做工的弟弟也被關了起來。
壹個多月20次審訊,預審員反復要求王申酉承認所謂“惡毒攻擊罪”。而王申酉認為這不是攻擊,他是講真理,講人所共識的客觀事實。
1976年11月18日,辦案人員要王申酉重寫壹遍給女友的那封沒有寫完的長信內容,作為壹份他全面的“親筆供詞”。
原來的那封信已被他丟到水池中毀掉了。再重復寫這封信時,他沒有任何資料可供參考,手頭也沒有馬恩典籍可供翻閱,壹切全靠他驚人的記憶力,全靠他對馬克思主義原理和對歷史與現實的深刻理解,靠他多年生活的觀察積累和深入思考的透徹分析,他下筆壹瀉千裡,從11月18日到23日,6天中寫了6萬多字。
王申酉在1976年9月7日至9日用叁天工夫寫給他女朋友的這封長信分八個問題。除了他談到與女朋友的結識及雙方關系發展前景的問題外,主要闡述了他對馬克思主義的看法與他的世界觀;對1949年以前中國歷史的看法;對蘇聯歷史的看法;對1949年以後中國歷史的看法與對M的看法;對中國目前現狀的看法。
這是壹份運用馬克思主義原理剖析當時中國的歷史與現實、探求建立科學社會主義道路的很有價值的宏篇論文。就是這樣的壹篇文章,卻被當時的審查者們當作王申酉“惡毒攻擊罪”的罪狀供詞拿出來。
王申酉這份“親筆供詞”全部復述了他在寫給女朋友信中的內容,是他拾年探索、刻苦攻讀馬克思主義聯系社會實際形成的真知灼見。
當時萬惡的“肆人幫”已經被粉碎,“文化大革命”已宣布結束,他滿懷希望他的命運會有根本的改變。他給父母寫信,要求他們用他的工資代買《資本論》1-3卷、《剩余價值學說史》1-3卷、《馬克思恩格斯選集》、《馬克思傳》、《論壹元唯物史觀的發展》、《沒有地址的信》、《論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等書送來,還准備在牢中再次攻讀馬恩著作。誰料想竟無人理會他的正當要求,連這封家書也被扣壓。他日日地興奮和期待著。他萬萬沒有想到,粉碎“肆人幫”後的1977年,“個人迷信”、“極左思潮”仍然緊緊禁錮著當時執政部門壹些同志的頭腦。凶險的命運在等待著他!
六分鍾決定他的命運,他不幸倒在我們自己人的槍口下。1977年年初,北京傳來中央文件和通知,再壹次強調要“注意階級斗爭新動向”,凡是惡毒攻擊……者,必須嚴厲鎮壓,決不手軟。
1977年3月,上海市革委會決定在“伍壹”節前要召開“反革命分子”公判大會,要求法院上報案例。上海市高級法院“死刑復核組”人員立即到各區、縣選擇公判典型。王申酉不幸被選中。“全面專政機器”飛速開動。
時間緊迫,連表面上的法律程序也顧不得了。按規定,公安局向法院起訴後,法院才能受理審訊、判刑。可是,王申酉壹直關在公安局,並未移交法院審訊。為了趕在3月20日前向市委上報公判案例,3月8日,市、區兩級法院審判員聯合突擊審訊王申酉。此時,他們還沒有接到公安局的起訴書。普陀區公安局的起訴書是在3月9日才正式送到區法院的,而在頭壹天法院卻已開始審訊。
3月8日、9日、10日、16日上下午,普陀區法院和上海市高級法院聯合提審王申酉伍次,圍繞“攻擊罪”整理出了“攻擊偉大領袖”、攻擊“文化大革命”、攻擊“反右派運動”、攻擊“反右傾運動”、攻擊“大躍進”、攻擊“人民公社運動”、攻擊“批林批孔”、攻擊“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等九項惡毒“攻擊罪”。
3月14日,普陀區法院黨組和普陀區公安局分黨委聯席會議決定:對王申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3月17日,普陀區區委書記董鎮同志認為王申酉只是動嘴,沒有動手,寫信沒有擴散,不宜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他批示:判處死刑,緩期兩年。
區法院黨組將原報批“死刑,立即執行”和區委書記的批示“死刑,緩期兩年”兩種意見壹並上報上海市高級法院黨組。
3月25日,上海市高級法院黨組開會討論,壹致意見:判處王申酉死緩。
4月5日,當時上海市委主要負責人在全市黨員幹部大會上說:“我們要認真貫徹執行1977年中央伍號文件精神,開展幾次大的打擊,抓住典型案例,堅決打擊,決不手軟!”
參加會議的上海市高級法院院長開完會回來,睡不著覺。他想自己過去曾被市委領導批評“太右”,今天會上的精神是對政治案件判刑要從嚴,王申酉的案子我們判“死緩”是否輕了?如果上報市委審批時,市委意見是“死刑,立即執行”,豈不說明自己真的“右”了?想來想去,他決定將王申酉案改為“死刑,立即執行!”
4月6日上午,他召集黨組開會,傳達市委會議精神。建議立即改變上次黨組判處王申酉死緩的決議,改判王申酉“死刑,立即執行!”王申酉的命運就這樣可悲地決定了!
我們采訪中了解到,上海市高級法院死刑復查組、刑壹庭以及所有黨組成員都沒有看過王申酉寫的六萬言的“供狀”,他們判刑的根據只是區法院整理的幾百字的“九條罪狀”!
1977年4月7日,壹間布置得拾分幽雅的會議室裡,當時的上海市委常委會討論市高級法院上報的公判案件。這壹天他們共討論了58個案件,決定了68個罪犯的判刑,每個常委都分到了壹袋裝有“罪犯”“罪行”的材料。他們在討論這決定人命關天的大事時,包括匯報時間,平均每六分鍾就討論決定壹個死刑案!王申酉的案子,排在第12名。高院刑壹庭同志同時匯報了普陀區委建議“死緩”和高級法院黨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兩種意見。市委的決定性意見是“殺”!
那位高級法院院長慶幸自己把“死緩”改為“死刑”,不會再被他的頂頭上司批評他“右”了。
1977年4月27日下午,普陀區體育場上,召開了壹萬六千人參加的公判大會。王申酉被押赴刑場,中彈倒地。這年他31歲。
可笑的是,上海市高級法院的書面批文,在王申酉被槍決後的第贰天才送到普陀區法院,而區法院卻在沒有見到批復件之前就宣布判決了。
王申酉生前說過:“人是應該為信仰而活的,我也願為自己的信仰而死!”他的話不幸而言中。他為追求和堅持真正的馬克思主義信仰而獻身!
1981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召開了莊重的追悼大會,為王申酉正式平反。受他株連坐牢的弟弟和朋友也都同時平反。
( 來源:《炎黃春秋》2004年第9期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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