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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09 | 來源: 加西網 | 有1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置業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針對租客的保護條款逐步升級,規章制度更加嚴苛、罰款金額變得更貴。最近在大溫買房的這對華裔夫婦就覺得特別委屈,他們被判罰給新買房屋的前任租客 2.7 萬加元。
這對所謂的前租客是上壹任房主在出售之前的租客,前房主在出售房屋給這對華裔夫婦之前已經把租客驅逐。而這對華裔夫妻倆甚至都沒有見過這些前租客,莫名就要“大出血”……

根據媒體的消息,華裔夫婦 F 女士和 C 先生是去年 2 月在大溫買下的壹套住宅,在對這套住宅進行了全部裝修、翻新,包括對房屋內原來的出租套房也做了裝修之後,時間已經過去 4 個月,他們才正式搬進來。
但盡管如此,他們仍然在為這套新房子支付水電費、偶爾在房子內待壹段時間,但還沒有將任何信件登記到新房地址下,因此沒有關注過郵箱裡的信件。
然而,曾經在這裡租住的租客 Gabriel Rudner 和 Berit Berting 在被前壹任房主驅逐之後,路過這裡發現,這裡沒有人入住,因此向 BC 省的住宅租賃部門(RTB)提出索賠。
而 RTB 的聽證會的通知就寄到這套房屋的新地址,但由於 F 女士和 C 先生沒有看到這些通知信函,於是 RTB 就在新房主缺席的情況下組織了聽證會,並且按照 BC 省府的新規,要求新房主向前租客賠償 2.7 萬加元的租金補償。
根據 BC 省府修改後的租賃法新規,惡意驅逐租戶將要面臨更高的金額補償。2022 年 7 月 11 日,修改後的對被錯誤驅逐的租戶將得到的賠償款從原來的 2 個月的租金躍升至 12 個月的房租。
在這起案件中,前租客 Gabriel Rudner 和 Berit Berting 認為自己是被(前房主)惡意驅逐的,新來的房主並沒有住進這套房屋中。而在房東的角度來看,他們甚至都不認識原來的租客,新房在裝修、沒有住進來也情有可原。
F 和 C 的律師 Masao Morinaga 表示,他客戶的案件:引起了所有購房者的關注,特別是如果他們在入住前進行裝修。合理的時間是多少?
對於此案的報道,很多網友的評論也可以看出,對於現有政府在保護租客方面的不滿:
HO 網友稱:自己就曾經提前 120 天驅逐租客的通知發出後、噩夢就開始了,雖然只有 1 年的租約,但是租客拒絕離開,還揚言要在這裡永遠住下去……最終的結局是房東花了幾千元的法律訴訟費、經歷了無數個不眠之夜之後,下定決心——再也不出租房屋了,因為不值得!

CM 網友對此感慨:想要通過合法途徑趕走租客簡直就是不可能。這種經歷讓她決定再也不會出租自己的房屋。

GW 網友稱: 政府的 RTB 永遠是反對房東的,她想讓自己殘疾的女兒住進自己的租賃公寓中,卻被自己的租客起訴了,租客向 RTB 編造了大量的謊言、而 RTB 都相信了。她正打算出售這套出租公寓,為什麼要讓自己承受這種壓力和經濟損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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