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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24 | 来源: 刘虎和朋友们 | 有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离开信访局,林卫平还是被人说服,决定去趟市委市政府找潘国东。但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他连政府大门都进不去——门口保安要求他先和潘国东预约,他却不知道这位副书记的电话号码。
03
阻挠资产处置的吴永正?
吴英一方也有处置资产的动力。她从狱中寄出的家书中,多次要求家人们协助推进资产处置和债务偿还。一方面,这是吴家人出于欠债还钱的道义使然。另一方面,外界有观点认为,偿还债务或有助于吴英减刑。
吴永正则有更远大的目标。他坚持吴英无罪的依据之一,是本色集团不存在资不抵债问题,“如果资产大于债务,何来诈骗一说?”进行清点和拍卖,相当于对剩余资产进行了一次价值评估。吴永正认为,公开透明地处置资产有利于推动吴英案重审。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易之 摄
二审判决书指吴英实际诈骗3.8亿元,而剩余资产估价为1.7亿元。这一评估结果始终不被吴家人认可,吴英认为债务缺口只有几百万元,吴永正更是认为资产价值五六亿,远大于债务。
吴英在一封家书中举例道:“这是怎样的评估……音箱,1只,30元(那可是日本(专题)东芝音箱,价格在3000元);服装,5313件,129625元(均价为24元,可是衣服的均价进价为200-500元不等,为什么只有24元的评估价,那可都是新衣服);鞋,62双,1240元(均价为20元,可是鞋子的进价也是200元至300元不等,为什么只有20元的评估价?);对讲机,3只,30元(当时摩托罗拉的对讲机购买价为500多元,为什么评估价只有10元?)”
同样是希望处置资产,林卫平出于尽快还债的现实考虑,而吴永正还有推动案件重审的愿望,双方在处置程序上发生分歧。
有债权人认为,由于资产规模较庞大,构成较复杂,由协调能力较强的政府处置更具可操作性。事实上,这一工作也一直是东阳市政府在组织推进,林卫平表示拥护。
吴永正则援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认为只有法院才有资格成为处置主体。在整个吴英案中,吴永正对于程序正义的坚持,被一些人认为苛刻过头,他解释说:“我只相信法律,如果法律不公正,吴英早就被枪毙了。”
但法院方面始终未担纲处置主体。
吴永正并不隐瞒自己对东阳市政府的不信任。2008年,吴英案尚未一审宣判,东阳市公安局便组织了一轮资产拍卖,这次拍卖一度引发舆情。除价格的争议,在吴家人看来,吴英是否有罪在当时尚无定论,而资产被先行处置,有未审先判嫌疑。在父亲吴永正的眼里,女儿吴英不可能是一个诈骗犯,之所以被捕,是因为有人眼红本色集团的资产,而吴英又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政府方面也对吴永正颇有微词。2014年,东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资产未能顺利变现的两个主因之一是,吴永正等人一直在阻挠房产处置。政府的观点得到林卫平的支持,也有林卫平的债权人在一定程度上认同。
吴永正每每听到这种说法,就会表现得十分愤怒。他反复强调,自己从未阻挠资产处置,只是不认可政府具有主体资格,“难道让法院去处置就不是处置吗?”他认为林卫平过于顺从政府,“其实是傻”。
但即便是认为吴永正发声不利于资产处置的人士,也不认为吴永正真的有能力阻挠处置。林卫平的一位债权人指出,2008年的那场拍卖堪称“贱卖”,当时站在吴永正一方的媒体数量很多,民间质疑声此起彼伏,可无论吴永正发表多么激烈的言论,都无法阻止公安局卖掉资产,何况现在的他早已势单力薄,“怎么可能真的阻扰资产处置?所以处置进展缓慢,主要责任还是在政府身上”。
关于2008年那场颇具争议的拍卖,东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2014年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解释:“政府部门在处置资产时不存在所谓的‘贱卖’。以本色概念酒店的处置为例,该酒店的房屋系吴英于2006年从他人处租得,进行了装潢,租期12年。吴英只预付了两年房租共计116万元,至2008年底,拖欠房租及水电费等80余万元。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本色概念酒店装潢工程造价1090余万元,酒店内物品价值为270余万元。案发后,房东提出吴英违约,要求依合同无偿收回酒店。经资产处置组协调,房东同意对酒店的经营权进行拍卖,但依照法定程序委托拍卖公司多次拍卖,均因报名人数不够而流拍。2008年底,处置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酒店经营权以起拍价450万元转让给沈某某,并另行支付原拖欠的80余万元房租等欠费。”-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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