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3-05-24 | 来源: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2019年12月20日医院宣布小龙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12月31日成都锦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2年6月27日成都中院作出二审判决。
2022年7月5日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2022年8月5日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10月7日两家主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2022年12月小龙家属向法院申请,追加两家主办方公司多位股东为案件执行人
(应死者家属要求,小龙、小文系化名)-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