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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27 | 来源: 加西网 | 有197人参与评论 | 专栏: 渥太华新闻 | 字体: 小 中 大
运动团体Dying With Dignity称安乐死这些程序是 "出于同情心,结束痛苦和歧视,以及对个人自主的渴望。”
但是,这个团体表示加拿大法规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贬低了残疾人的生命,并促使医生和卫生工作者向那些可能不会考虑死亡的人建议实施该程序。
防止安乐死联盟的执行董事亚历克斯-沙登伯格(Alex Schadenberg)表示,自2016年法律出台以来,加拿大一直处在一个危险的'滑坡'上,走向广泛的协助自杀。
目前,只有7个国家有安乐死--比利时、加拿大、哥伦比亚、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和西班牙--以及澳大利亚的几个州是合法的。只有荷兰和比利时的儿童可以使用安乐死。
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越来越多的美国州,允许医生协助自杀--在这种情况下,病人自己服药,通常是把医生开出的致命剂量的药丸压碎并喝下。
在加拿大,这两种选择都被称为MAiD,尽管超过99.9%的此类程序是由医生进行的。2021年有超过10,000例此类死亡,比前一年增加了约三分之一。
加拿大允许安乐死始于2015年。当时最高法院宣布把协助自杀定为非法,剥夺了人们的尊严和自主权,要求国家领导人用一年的时间来起草立法。
由此产生的2016年立法,允许18岁及以上的人安乐死和协助自杀合法化,只要符合某些条件: 必须患有严重的晚期病症、疾病或残疾,造成痛苦,而且死亡迫在眉睫。
该法律后来被修订允许非绝症患者选择死亡,大大扩大了符合条件者的数量。
批评者称这一修改取消了旨在保护有可能剩下几十年生命的人的关键保障。
现在,任何患有重病、疾病或残疾的成年人都可以寻求援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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