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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28 | 来源: 桌子的生活观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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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一起案件的最新宣判,引发了广泛关注。
故事还得从之前说起。
2021年6月,20岁的小程通过中介,在西安某小区租了一间房子。
租期一年,每月1900元租金,半年付一次,押金3000。
4个多月后,小程决定退房回老家,房东也口头承诺该退的会退。
可搬出去后,小程发现,钱迟迟没有到账。
最开始,双方的沟通还算顺畅。
小程交了半年租金,还剩下一个月的房租,加上押金,除去水电费,她觉得,自己能退4400元。
但房东初步估算,只退2000左右。
房东也有自己的理由:
本来合同签的是一年,小程违约了,应该扣掉一个月房租当违约金。
此外,还要扣掉打扫卫生,维修房间设施等费用,他只肯退2000元,并且还要当时租房的中介参与。
但中介早就离职,上哪儿找呢?
小程多次和房东沟通,双方都带着情绪。
后来,矛盾进一步升级。
房东表示,违约金一分不退,而因为小程违约,房东另外找中介出租房屋,花了900中介费,给新租客减了300,水电费500。
押金还剩1300,爱要不要。
年轻气盛的小程怎么忍得了?
她一怒之下,声称要将房东告上法庭。
这一举动,激怒了房东,他扬言让小程随便告。
从聊天记录里,可以看出,双方的情绪都很上头。
小程骂71岁的房东:没有良心,不配为人。
房东直接用最难听的词“婊子”,羞辱小程。
那句“有被人玩弄的羞耻”,进一步刺激着小程本就敏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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