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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30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21年3月,深圳東海航空機長和乘務員在飛機上“互毆”的消息曾引發廣泛關注。
據當時網傳消息:事發當天,在東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的航班上,機長與乘務員發生爭執後“互毆”,機長將乘務長手打骨折,乘務長把機長門牙敲掉半顆。此事經輿論曝光後,涉事航空公司和相關管理部門介入調查,涉事機長張某某和乘務員楊某某被終身停飛,之後兩人均涉嫌以暴力危及飛行安全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3年5月29日,記者從機長張某某代理律師處獲悉,5月25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陝西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對機長張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公安機關認定的“案件詳情”
根據5月25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被不起訴人張某某,本科文化程度,原東海航空公司機長,2021年3月19日因涉嫌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被陝西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取保候審,2022年3月18日被蓮湖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23年3月18日解除取保候審。本案由陝西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張某某涉嫌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於2022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起訴。
陝西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移送起訴認定:2021年2月20日,東海航空DZ6297航班執飛南通到西安的航線,當班機組成員機長張某某、副機長劉某某,乘務長艾某、乘務員楊某某等人,飛行前身體均健康符合飛行條件。該航班於當日9時26分從南通機場起飛,11時24分在西安機場降落。
公安機關認定,10時43分許,飛機在飛行的下降准備階段,張某某因生理需求,通過客艙電話聯系乘務長艾某欲使用前艙衛生間,艾某與楊某某按照公司規定使用餐車擋住頭等艙與前艙的過道,並安排楊某某准備前艙衛生間,隨後進入駕駛艙替換張某某出駕駛艙使用衛生間。楊某某在駕駛艙門外等候張某某出駕駛艙期間,違反公司規定拉開擋住過道的餐車讓旅客進入前艙衛生間。
10時45分許,張某某將飛機駕駛工作移交副駕駛劉某某操作(飛機氣壓高度23600英尺,空速約310節),隨後違反公司規定,在未確認駕駛艙外無外來人、外來物及餐車擋住過道的情況下出駕駛艙,發現前艙衛生間被占用,擋過道的餐車亦被拉開,便責罵楊某某,並要求楊某某到經濟艙工作,隨後雙方發生口頭沖突,繼而升級為肢體沖突。
其間,雙方在飛機前艙的狹小空間內互相攻擊對方的頭面部及上肢部位,造成雙方受傷,直至被頭等艙多名旅客制止。沖突造成張某某頭腦發蒙,左臂疼痛,牙釉質損傷等傷情;楊某某右手腫脹,左下眼瞼損傷及右額部損傷等傷情;正在單獨駕駛飛機的副駕駛劉某某情緒緊張,乘務長艾某及頭等艙部分旅客產生恐慌情緒。-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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