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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6-17 | 來源: 中央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渥太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最高法院今天裁定維持美加之間移民協議“安全第叁國協議”,允許加國當局禁止尋求庇護者從美國進入加拿大。
法新社報導,2004年生效的“安全第叁國協議”(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STCA)當中規定,尋求庇護者壹旦離開原籍國,必須在抵達的第壹個安全國家提出庇護申請。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今天壹致裁定,這份協議“並未侵犯請求庇護的難民獲得自由和安全的權利”。
2020年7月,加拿大壹名聯邦法院法官裁定這份協議無效,理由是尋求庇護者若被送回美國,會面臨惡劣的拘留環境,違反了“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倡議團體代表請求庇護者對這份協議的合憲性提出法律挑戰。代表案例之壹是壹名埃塞俄比亞女性被送回美國後,在當地壹個拘留所遭到單獨監禁壹周。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凱西瑞爾(Nicholas Kasirer)今天在裁決書中表示,即使尋求庇護者“面臨被美國遣返的真實而非臆測風險,但加拿大的法律機制提供了安全閥來防范這類風險”。
不過,加拿大最高法院也指示,對於“擔心基於自身性別而受到迫害”的尋求庇護女性,加拿大聯邦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相關政策。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CCLA)聞訊後表示:“對很多難民來說,特別是自我認同為女性或LGBTQIA+(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雙性人及無性戀等)族群,美國不是壹個安全的國家。”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指出,這類人士面臨的風險,是“在美國被任意拘留或單獨監禁,接著被遣返到壹個令他們面臨迫害、虐待或死亡的國家”。
國際特赦組織加拿大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 Canada)呼吁加拿大政府盡快退出協議。秘書長尼維亞班迪(Ketty Nivyabandi)在媒體簡報會上表示:“‘安全第叁國協議’確實將難民推向被遣返的嚴重風險,特別是那些逃離性別迫害的人。”
今年3月開始,移民可在美加邊界任何壹處遭到加拿大遣回。在此之前,經由蒙特利爾南方的羅克森路(Roxham Road)等非官方口岸進入加拿大的尋求庇護者,不適用安全第叁國協議。
去年有4萬移民是經由羅克森路從美國進入加拿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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