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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6-29 |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在精诚铁矿开采之初,代县的铁矿还都是明采,后来明采不能为继,只能洞采,由于掌握洞采技术的人不多,经人介绍,由金富军承包了精诚铁矿的采矿业务。金富军开始与精诚铁矿签订建洞采矿的合同是在2006年或2007年,最初洞口只有一个,由金富军承包。后来,随着采矿洞口越开越多,精诚铁矿又把新开的几个洞口分别承包给了另外两名陕南人,他们一个来自商洛市镇安县,另一个来自安康市岚皋县。
“在山西代县、繁峙一带,承包采矿业务的,几乎都是像金富军这样的陕西人。”代县一位业内人士说。
在精诚铁矿几个承包工头中,金富军承包的规模一直都是最大的。最多时,精诚铁矿有大约30个洞口,其中有19个由金富军承包。一位曾在精诚铁矿工作过的人士回忆,金富军工队的规模约有五六百人,产量高时一年能采矿500多万吨。
据了解,金富军承包铁矿开采的模式是:从矿山上大包下采矿业务后,再把具体采矿事宜承包给其他小工头,这些小工头被称为“洞主”,一个“洞主”至少承包一个矿洞或者几个矿洞。这些“洞主”多为金富军的亲朋好友。金富军负责给“洞主”结算,管理“洞主”,“洞主”下面的工人则由“洞主”自己招聘和管理,这些工人也多为“洞主”的亲朋好友。一般情况下,一个“洞主”手下有十至二十个工人。
在这样的包工模式下,金富军慢慢崛起为在山西代县以及陕西安康一带颇具名气的大工头。尽管到精诚铁矿打工的矿工来自天南海北,但以陕南人居多,其中很多人都是投奔金富军而来。
也正是因为这种背景,在《中国新闻周刊》收到的关于精诚铁矿瞒报死亡矿工名单中,绝大多数死亡矿工都来自陕南山区。
金富军命运的转折发生在2019年。当年5月7日,他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被山西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7日被批捕。2020年10月,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对金富军等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作出刑事判决,金富军等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2月,忻州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发回忻府区法院重审。忻府区法院决定将该案与忻府区检察院指控金富军等2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合并审理。2021年12月,忻府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金富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七项罪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金富军等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5月,忻州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8月1日,金富军因病情恶化在山西省新康监狱去世。
纵观金富军一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共涉三起事件,其中两起发生在精诚铁矿:与金富军同村的矿工侯冬生与白学广分别在2007年7月10日、2012年4月21日在精诚铁矿矿洞内作业时被落石砸中死亡,事后皆被私了,侯家获赔25万元,白家获赔71万元。
据判决文书,对于这两起事故,金富军曾辩解,在代县承包铁矿采矿业务时,他跟铁矿老板都有协议,协议内容有关于出了各种死亡事故后如何处理的约定,按照约定,他会向铁矿老板汇报,“铁矿老板是否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或备案我不清楚”。协议内容里的责任承担,有时他是大头,有时他是小头,并不固定。
金富军辩解称,2015年之前,他和矿上签订的合同是,如果发生矿难,矿上承担百分之四十,他承担百分之六十,不需要“洞主”出钱;2015年之后他和矿上签订的合同是,如果发生矿难,哪个洞里发生的矿难,“洞主”承担百分之六十,他承担百分之四十。2015年之后,他与矿上签订的合同就没有再显示发生矿难后的承担比例,只是每吨矿石上给他加一块钱,工伤事故全由他们自己处理。金富军辩称,在精诚铁矿发生工伤事故与矿难后,他曾向矿长汇报过,也曾向老板潘当仁汇报过。
潘当仁则出具证言:2015年前后关于工伤事故或矿难这一块内容协议或合同没有变动过,公司概不负责,均由金富军来负责;如果发生工伤和矿难,公司不出钱;他和金富军没有工伤、矿难的有关承担比例的口头协议,只不过在协议或合同中有一条内容表述过,公司以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形式每吨扣除金富军采矿费用1元,如果当年没有出工伤事故或矿难,这笔安全风险抵押金公司返给金富军,如果发生了,就正常扣除。
“自从金富军承包我公司采矿业务以来,从来没有给我公司报过工伤事故或矿难,所以每年我公司都把先期扣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正常返给他了。”潘当仁作证称。
另外一起事件则是发生在金富军承包双羊铁矿二采区的采矿生产期间。2014年9月,代县地区连续降雨,双羊铁矿二采区的生产时断时续。当年9月13日中午,该采矿区在生产作业时,发生山体滑坡自然灾害事故,导致四名矿工被困洞中。一名“洞主”就自己工队工人被困情况报告给金富军后,金富军又报告给二采区总经理王玉明,之后王玉明、金富军等人组织力量进行救援,但均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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