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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7-25 | 來源: 押韻詩人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吳亦凡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天中午,據人民日報報道,北京市第叁中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25日依法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壹案。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吳亦凡案作出壹審判決,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壹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叁年,附加驅逐出境。被告人吳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叁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這就是我們說的“不服判決,選擇上訴”,也就是今天的“贰審”。
但是,看看吳亦凡案壹審宣判和贰審開庭的這兩個時間點。如果你對大半年之前發生了什麼已經逐漸遺忘,那讓我來告訴你:2022年11月25日,距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新拾條”發布還有12天的時間,在全國大部分地區,無孔不入的核酸檢測和不離身的口罩依舊是人們的生活日常。
而在2022年11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吉祥苑小區的壹棟高層住宅樓發生火災,導致10人死亡、9人受傷。25日,烏魯木齊通報稱,初步判定因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小區不存在鐵絲捆綁封門問題,並總結了“居民自救能力弱”等肆點事故原因。
事情發生後,迅速掀起了輿論風暴,人們為在火災中不幸逝去的同胞感到悲傷,也為走向畸形的疫情防控措施而感到憤怒。而就在輿論聲量達到頂點的11月25日,長久以來沒有動靜的吳亦凡案突然又有了消息,而且直接是具體到判刑期限的“重磅消息”。這樣混雜著“娛樂意義”和“法制意義”的新聞迅速沖上了熱搜頂端,而對於火災的關注度和討論度,正在不斷下滑。
沒有時間細想這究竟是巧合還是另有所圖,我們在第壹時間撰文《吳亦凡被判拾叁年,但我更關心新疆的大火》,意在喚起大家對於火災的關注和討論,不要被已經淪為階下囚的吳亦凡吸引了注意力,而忽略了真正應該被注意的事情。所幸我們的文章不僅堅持存活了很長時間,也真的起到了壹些效果,35w+的閱讀讓我相信,有相當壹部分人的注意力從娛樂八卦中,回到了正確的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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