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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11-11 | 來源: 綜合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陳水扁被聲押 | 字體: 小 中 大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下午在壹個電視節目上說,終於押了陳水扁,恭喜全台灣人民!
陳水扁被聲押,國民黨“立委”邱毅感慨地說,自己的人生目標就是送陳水扁入獄,現在目標達到了,自己也要慢慢淡出政壇了。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國務費案”及扁家洗錢疑案,今天第伍度傳訊陳水扁,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陳水扁。檢察官認為,在“國務費案”及洗錢案中,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
特偵組今天訊問陳水扁的部分包括:“國務費”遭侵占、詐領,以及南港展覽館弊案中,企業被控行賄公務人員等兩大部分,由於檢方認為事證明確,因此決定向法院聲押陳水扁,台北地院將於收到特偵組移送的卷證後,開庭審理。
全案偵辦至今歷時約半年,特偵組共將陳水扁等拾伍人列為被告,其中八人在押,全案可望在年底前偵查終結。
中央社總結了全案大事紀如下:
--伍月贰拾日,陳水扁卸任後,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並將陳水扁列為被告。陳水扁也是“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第壹位“卸任總統”被檢方列為偵字案被告的案例。
--柒月贰拾肆日,特偵組首度以被告身分訊問陳水扁,由於檢察官低調進行,外界並不知悉。
--八月拾贰日,陳水扁第贰度到特偵組應訊,由委任律師李勝琛、洪貴參、顧立雄等叁人陪同。
--八月拾伍日,瑞士司法機關提供扁家海外密帳,特偵組立即分案偵辦扁家疑洗錢案,並於當晚第叁度傳喚陳水扁說明。
--八月拾六日,特偵組搜索陳水扁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寶徠花園廣場住處、陳水扁辦公室、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台南住處等地,並訪談吳淑珍。檢察官當天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列為被告,並將陳水扁、吳淑珍、吳景茂叁人限制出境。
--八月拾八日,特偵組傳喚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陳俊英應訊時昏迷送醫。檢察官當天傳喚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查隱匿公文案,並將葉盛茂列為被告及境管。
--八月贰拾日,李登輝秘書室主任蘇志誠到特偵組作證,說明李登輝時代“國務費”支領情形。特偵組同日將葉盛茂隱匿公文案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
--八月贰拾贰日,特偵組檢察官前往寶徠花園廣場扁住處就訊吳淑珍。
--八月贰拾伍日,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上午自美返台,特偵組下午傳喚兩人到案,並將兩人限制出境。
--八月贰拾柒日,“法務部”利用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到新加坡參加會議的機會,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
--九月叁日,特偵組第肆度傳喚陳水扁到案。
--九月贰拾日,特偵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資料,包括吳景茂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等伍個帳戶的資金流向。
--九月贰拾伍日,特偵組贰度搜索陳水扁住家、辦公室等贰拾柒處,將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列為貪污被告,並向法院聲押獲准,為本案第壹位被羈押的被告。
--拾月贰日,疑洗錢案,特偵組將吳淑珍友人蔡銘哲、蔡銘傑改列被告,並將蔡銘哲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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