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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11-11 | 來源: 環球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陳水扁被聲押 | 字體: 小 中 大

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撰稿人周先報道:陳水扁下台後陷入困境!面對“公務機要費”、“金援建交”等多宗弊案,不再受刑事豁免權保護的陳水扁,蹲大牢的機率大增。依照台灣“監獄行刑法”等相關規定,如果陳水扁以平民身份鋃鐺入獄,卸任“總統”的獄中生活將“有章可循”,不再神秘——

陳水扁若被判入獄,將被押上警備車,開赴監獄。台灣“解送人犯辦法”第5條規定,解送人犯在2名以下者,派解送警察2人。死刑或特別重要人犯應單獨解送,必要時須酌量增派員警。

台灣“狗仔隊”枕戈待旦,傾巢而出,但也須防“觸法”。台灣“監獄行刑法實施細則”第10條規定,受刑人獄中照片不得公開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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