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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08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列治文女司機2次被追尾 獲賠126萬
據法庭文件,這名女子是叁個孩子的單身母親,2016 年 4 月在素裡第壹次被追尾,同年 8 月在列治文再次被撞。
這兩起事故發生在 2021 年 ICBC 引入無過失保險模式之前,造成她的車受損嚴重。在第壹次事故中,她的汽車受損價值 6000 多加元,在第贰次事故中受損價值約 1 萬加元。
在事故發生後遭受多年的痛苦後,她於 2018 年提起民事訴訟,並於今年 1 月和 2 月在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審判中將兩名司機告上法庭。
在庭審中,她聲稱自己因受傷而蒙受損失,包括中樞敏化綜合征、慢性疲勞、抑郁和焦慮。
這名婦女告訴法庭,在事故發生之前,她 "很快樂,身體機能很好",積極參與孩子們的生活,並為自己的全職工作感到自豪。
事故發生後,她的生活變得 "非常局限",在2017年短暫嘗試重新工作後便停止了工作。
法院判決書中寫道:“她大部分時間都在家休息,痛苦不堪,疲憊不堪,情緒低落。她主要依靠家人的支援來養家”。
兩名司機反對這名婦女的說法,認為她的傷勢並不像她聲稱的那樣 "嚴重或衰弱"。他們質疑她的可信度,因為她在法庭上“在描述自己的症狀時經常使用誇張的說法”。
據Richmond News的報告,桑德拉.威爾金森(Sandra Wilkinson)法官注意到該女子證詞中的前後矛盾之處,例如她聲稱自己的病情沒有好轉,但壹名專家證明她的疼痛有了 “實質性的改善”。
她補充說,該婦女的症狀大多是“主觀的”,她的診斷和專家意見都是基於她自己的報告。
威爾金森法官最終決定謹慎考慮該婦女的證據。並且大多數在聽證會上作證的專家都認為,這名婦女不太可能完全康復。
威爾金森法官最終認為,該婦女的生活質量受到事故的“嚴重影響”,並錯過了“在她兒子的高中時代積極為他們提供父母服務的機會”,“因事故導致的高度敏感性和抑郁嚴重限制了她對生活的享受”。
威爾金森法官判定該婦女獲得的損害賠償包括 20 萬加元的非金錢損害賠償、23.08 萬加元的過去收入損失賠償、65 萬加元的未來收入損失賠償以及 16.186 萬加元的未來護理費用賠償。
該婦女還試圖就聽力測試、非處方維生素和藥物以及草坪修剪和屋頂清潔費用索賠 42 160 加元的特別損害賠償,但未能提供支持證據。
相反,她獲得了 15,210.29 加元的經證實的合理特別損害賠償,總計 1,260,370.29 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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