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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5 | 來源: 法度Law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中國好聲音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好聲音》制作方起訴李玟經紀公司,記者、律師怎麼看?
9月22日下午,“法度law”舉辦首期“法度下午茶”,就《中國好聲音》制作方訴李玟經紀公司案引發的輿情,邀請知名律師、記者進行線下研討。
今年7月,著名歌手李玟去世。8月17日,壹段疑似李玟生前控訴《中國好聲音》節目的錄音被爆出,錄音中李玟提到“賽制不公平”,哭訴自己錄制節目時遭遇不公正待遇,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中國好聲音》隨後發布聲明稱,部分自媒體賬號在網絡平台散布經惡意剪輯的錄音“李玟生前控訴《2022中國好聲音》”,是對逝者的不尊重,也嚴重損害節目形象,節目組表示強烈譴責。
聲明還稱,期間與李玟產生的誤會經溝通當時已經消除,此後不再對此事過多解釋。
8月20日,浙江廣電集團公開表示,將以負責任的態度進壹步調查核實大家關心的問題。此外,督促節目制作方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燦星公司”)認真聽取大家意見,在節目制作中切實維護公平公正,讓每壹位參與者都得到尊重。
李玟經紀公司@華納音樂北京表示,將持續關注調查情況並全力配合。
8月25日,浙江衛視宣布暫停播出《中國好聲音》。
事實上,隨著“李玟控訴《中國好聲音》”壹事引發熱議,網傳《中國好聲音》存在黑幕,出現節目組收學員“轉身費”、學員花錢購買冠軍等傳言。
北京市兩高(上海)律師事務所受燦星公司的委托與授權,就有關互聯網平台上故意捏造散播虛假不實信息損害委托人及節目品牌形象和商譽的網絡造謠行為發表聲明,稱“學員轉身費50萬元”“學員3000萬元購買冠軍”“境外資本控制好聲音”“好聲音導師退出、賠償贊助商7億、工作人員被帶走”等均為謠言。
沒過多久,《中國好聲音》再次登上風口浪尖。原因為其制作方燦星公司將李玟經紀公司母公司華納唱片中國(香港(专题))有限公司(下稱“華納唱片”)訴上法庭,案由為其他合同糾紛,將於2024年4月9日在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承辦部門為商事審判庭。
目前尚不清楚該案具體案由,亦難以確認燦星本次起訴是否與李玟相關事宜有關。
如何看待《中國好聲音》制作方訴李玟經紀公司案引發的輿情?9月22日下午,“法度下午茶”邀請知名律師、記者進行線下研討。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北京市冠衡律師事務所呂博雄律師均指出,燦星公司起訴華納唱片,並不壹定與李玟相關事宜有關。
許浩律師認為,起訴是法務部門的決定,輿情由公關部門負責處理,兩個部門不能控制彼此,因此燦星公司的本次起訴或許只是偶然事件。
呂博雄律師提到,之前《中國好聲音》在聲明中表示,部分自媒體賬號在網絡平台散布惡意剪輯的錄音,按照相關司法解釋,只要轉發、點擊量達到標准,燦星公司完全可以進行刑事控告,但其並沒有做如上選擇。
呂博雄律師認為,或許燦星公司在博弈過程中沒有足夠的底氣,因此選擇了較為溫和、保守的合同糾紛的民事訴訟。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李玟控訴《中國好聲音》錄音的流出,究竟是否與華納唱片有關?燦星公司提起訴訟是為維護自身經濟利益,還是對等的反擊措施?燦星公司提起訴訟的由頭與李玟有關還是與華納唱片旗下其他藝人有關?
北京京凱律師事務所閆永磊律師也提出,受眾是先知曉李玟相關事件,又知曉燦星公司起訴華納唱片,但事實上,李玟的錄音為何突然流出、燦星公司的起訴究竟是事前已在准備還是事後反擊之舉,目前均難以判斷。
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劉家輝律師分析稱,網傳《中國好聲音》需要學員交錢買票權,若屬實,至少是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亦有可能涉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李玟在錄音中哭訴遭到節目組工作人員恐嚇、動手,劉家輝律師認為,工作人員的行為已構成侵權。
此外,李玟在錄音中稱因腿部舊疾無法站立,已提前與導演組溝通過,但最終導演組叫走了支撐自己的學員,錄制時自己摔倒在了舞台上。劉家輝律師認為,即使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節目組也應該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去保護藝人,“這是合同的附隨義務”。
與會的記者則從傳播等角度作出自己的分析。
經濟參考報高級記者程子龍指出,此事件中,媒體可能最關注燦星公司的訴求究竟是什麼;而部分公眾則認為,燦星公司是“惡人先告狀”、為了流量等,也有人希望通過此次輿情,加強對娛樂圈的監管,以維護行業的公正和透明。
程子龍建議,媒體可以從《中國好聲音》被曝欺負導師壹事是否屬實、燦星公司究竟是不是“惡人先告狀”、類似節目的賽制是否存在黑幕等方面深度調查。
此外,有人曾爆料《中國好聲音》存在“轉身費”,媒體亦可以跟進此事,采訪相關爆料人。
資深媒體人韓福東分析認為,根據目前的信息來看,燦星公司與李玟經紀公司在兩個場域展開了博弈,李玟經紀公司選擇了輿論場,更傾向於通過訴諸輿論來為李玟抱不平,但燦星公司或許更傾向於通過法律層面來博弈,比如與李玟簽署合同中的壹些保密條款等。
“無論是輿論還是法律,贰者其實不沖突。法律上的判決可能會受到部分輿論的影響,但理論上其仍然會是壹個獨立的、超脫於輿論的結果。”韓福東還提醒,此案亦不能忽視,浙江衛視停播《中國好聲音》的原因。
對於許浩律師的觀點,韓福東有著自己的看法。“我個人傾向於認為燦星公司的起訴與稍早前的輿情風波有關,可能這是壹個策略性起訴。”
法治網研究院院長余瀛波、北京青年報記者朱健勇、頂端新聞記者高鑫均認為,燦星公司的本次起訴在輿論場上作用不大。
“人是情緒,而情緒是壹條流淌的河流。”法治網研究院院長余瀛波結合自己20多年的從業經歷指出,很多時候媒體報道其實是壹種情緒,運用得當可以激發天性中對真善美的呼喚,反之則可能變成u型鎖。
具體到燦星公司起訴華納唱片壹事,雖然暫不了解具體案情,也暫不能確定該案是否與李玟相關事宜有關,但基於目前的背景,余瀛波並不看好《中國好聲音》壹方在輿論陣地上的局勢。
北京青年報記者朱健勇認為,燦星公司起訴華納唱片或許是想在法律層面有個抓手,以便在輿論場上扳回局面。但從傳播角度來看,基於目前的輿情形勢,燦星公司此舉意義不大,很難“扳回”。
頂端新聞記者高則鑫表示,處在輿論風口浪尖之上,燦星公司狀告李玟經紀公司,極有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高鑫提到,無論是政府還是公司,在應對負面輿情的時候,切忌遮遮掩掩、避重就輕,而是要回答公眾最關心的焦點問題。
除了上述受邀參與討論的律師與媒體人外,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王希彬律師、北京京北律師事務所董紅棉律師、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陳立強律師、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杜東林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李聿釗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高雅律師、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呂樂雨律師、北京弘嘉律師事務所張利娟律師、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朱寶律師以及新京報記者文利、南方周末記者陳怡帆、南方都市報記者蔣小天等也分別從自己的專業角度參與了本次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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