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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04 | 來源: 加西網 | 有1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前兩位投資代表因挪用客戶資金並誤導監管機構,最近被禁止進入各自行業,並被處以總計 217,500 元的罰款。

(網絡)
加拿大投資監管組織 (CIRO)在本周發布兩項單獨決定, 對列治文股票經紀人華裔A某 (原國家銀行金融有限公司National Bank Financial Ltd)和維多利亞共同基金交易商 B某(原永明金融投資服務公司(加拿大) 公司) 進行處罰。
挪用資金、利用微信進行未經授權的業務
根據《列治文新聞》的報道,華裔A某承認通過溫哥華金銀貨幣兌換(Vancouver Bullion Currency Exchange)列治文公司從兩名客戶在國家銀行賬戶中挪用了$87,330,並存入他的個人賬戶。根據 CIRO 和解協議,造成挪用的部分原因是偽造支票的簽名和欺詐性授權書。
根據 11 月 1 日宣布的和解協議,在客戶向國家銀行金融有限公司投訴後,A某退還了被挪用的資金。
當局沒有說明A某用這筆錢做了什麼,也沒有說明他為什麼拿錢。
A某還被發現經常使用華人常用的微信和客戶溝通。而國家銀行規定所有和客戶溝通必須通過國家銀行的網絡服務。
他還被發現未經授權,違反規定,成為壹家外部企業的股東。
A某現已被永久禁止以任何身份從事證券行業,並被處以 125,000 元的行政罰款,另加 7,500 元的費用。
該協議結束了 A某 28 年的職業生涯,其中還包括最近在 Echelon Wealth Partners Inc. 的工作經歷。
A某案件已從加拿大投資行業組織 (IIROC) 轉移至 CIRO,後者現在包括 IIROC 和共同基金交易商協會 (MFDA)。
CIRO 還於 11 月 2 日通過 MFDA 宣布對維多利亞共同基金交易商 B某處以重罰。
招攬個人貸款而被禁止
在聽證會小組發現B某向客戶借錢且未全額償還後,禁止他從事任何注冊共同基金公司開展證券相關業務,並被罰款 75,000 元,另加 10,000 元的費用。
根據聽證會的決定,B某作為Sun Life Financial Investment Services (Canada) Inc. 的代表,於 2018 年 11 月向壹名客戶不當借款 10 萬元,該客戶最終於 2021 年 6 月向B某提起民事法庭索賠,而後者只償還了 2,500 元。
客戶稱當時BC稱用這筆錢進行房地產投資。
另外叁名客戶提供了 B某曾尋求貸款的證據。在壹個案例中,壹位客戶拒絕借給B某16 萬元。當時B某告訴客戶,他需要償還加拿大稅務局的債務。
當 MFDA 調查人員上門時,B某“缺乏合作非常嚴重”,並對自己所在的公司 Sun Life 撒謊並誤導了調查人員。
MFDA 工作人員稱 B某的不當行為“嚴重”,“濫用了與客戶建立的信任以及他以批准人員身份獲得的有關客戶財務的機密信息,以便向客戶借錢,導致財務損失,造成客戶的資金面臨風險。”
雖然工作人員尋求處以至少 288,000 元的罰款,但聽證小組削減罰款至 75,000 元。
不過,BC省保險委員會僅禁止 B某禁止進入共同基金行業進伍年;此後可以重新申請許可證。-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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