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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04 | 來源: 加西網 | 有1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招攬個人貸款而被禁止
在聽證會小組發現B某向客戶借錢且未全額償還後,禁止他從事任何注冊共同基金公司開展證券相關業務,並被罰款 75,000 元,另加 10,000 元的費用。
根據聽證會的決定,B某作為Sun Life Financial Investment Services (Canada) Inc. 的代表,於 2018 年 11 月向壹名客戶不當借款 10 萬元,該客戶最終於 2021 年 6 月向B某提起民事法庭索賠,而後者只償還了 2,500 元。
客戶稱當時BC稱用這筆錢進行房地產投資。
另外叁名客戶提供了 B某曾尋求貸款的證據。在壹個案例中,壹位客戶拒絕借給B某16 萬元。當時B某告訴客戶,他需要償還加拿大稅務局的債務。
當 MFDA 調查人員上門時,B某“缺乏合作非常嚴重”,並對自己所在的公司 Sun Life 撒謊並誤導了調查人員。
MFDA 工作人員稱 B某的不當行為“嚴重”,“濫用了與客戶建立的信任以及他以批准人員身份獲得的有關客戶財務的機密信息,以便向客戶借錢,導致財務損失,造成客戶的資金面臨風險。”
雖然工作人員尋求處以至少 288,000 元的罰款,但聽證小組削減罰款至 75,000 元。
不過,BC省保險委員會僅禁止 B某禁止進入共同基金行業進伍年;此後可以重新申請許可證。-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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