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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3-11-06 | News by: 八仙过海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经纪之窗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我记得我刚去的时候,那边没什么华人,就是没有人讲中文,全部都是西人。我是当时唯一一个能讲中文的销售。
后来随着我们国内移民过来的朋友增多,就有越来越多的华人住那边,他们去店里看到一个讲中文的华人销售,就会觉得很亲切,很多人就找我帮忙买东西,所以我当时生意还挺好的,也认识了不少客人。
不过现在那家店已经没有了,已经改名变成了best buy,估计整个机制也不一样了。
03 刚结婚就和恋人分隔两地
我跟我太太认识得蛮早的,大概2001年吧,那时候我们用QQ聊天室,一群人瞎聊。想想也挺有意思的,就和她认识了。
我们是在2006年结的婚。但当时我其实是犯了一个错误,导致我们不得不异地了很多年。
我自己是在2006年的6月份“登陆”激活PR身份的。我那时候也没有咨询专业人士,就自己脑子里一闪“哎,那得先注册结婚啊,注册结婚后我回到温哥华才能给她担保啊”。
于是我俩就在五一劳动节的时候赶紧去上海注册了。之后我就6月份飞来温哥华“登陆”。
就是在“登陆”的时候,移民局的工作人员让我填一张表。方式是他问我问题,我回答他。具体他写得什么我也是看不到的。
他当时应该是有问我,“你有没有dependent?”。我当时对“dependent”这个概念的理解是“依靠你生活的人”,就觉得肯定是孩子嘛,所以我就回答说“no dependent”。
后来我很顺利地拿到了枫叶卡。大概过了半年多,也就是2007年的年初,我就自己申请团聚移民,让太太过来,也是自己填了表格就寄过去了。
因为我是在温哥华读书的,英文也没问题的,所以也没有找个专业的人咨询,也没有人提醒,就自己拍脑袋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做了。这事儿我回想起来特别后悔。
当时我记得团聚申请还没到移民局呢,在米西沙有个“case processing center”(预审申请的机构),它就回信说你这个申请有问题——你在2006年6月登陆的时候,写的是“no dependent”,但是你和太太又是在5月份注册结婚的,也就是说你登陆的时候已经结婚了,但是你登陆的时候却没有改“婚姻状态”。也就是说你并没有把她添加到你的关系人上去,所以你不能给她做担保。
这其实就是我“登陆”时犯得一个很小很小的失误,但却导致了我太太不能作为我的“被担保人”来办理团聚移民。
当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有两种:
要么就是先不结婚,等我到加拿大登陆,激活PR身份之后,再回去注册结婚,然后再回加拿大过一年之后再给她担保做团聚移民,这也是最常规的做法;
要么就是我们5月注册结婚后,把结婚登记的信息补交给移民局,然后我不急着登陆,要等我太太的信息也整理好了,两个人一起登陆,激活PR身份,领取枫叶卡。
但是我当时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导致我和太太异地了8年,她一直到2014年才登陆加拿大。
其实我2007年收到信之后,也咨询了很多律师,也希望能够通过解释啊、人道主义啊等方式来让移民局网开一面,但加拿大的移民局,流程比较死板,规定就是规定。他们虽然并不怀疑这个事实婚姻,但就因为当时没有把她的信息提交,我就不能给她担保。
后来我们商量了下,还是决定不上诉了。所以这8年,真的挺不容易。
那时候我记得还没有开放旅游签,更没有什么十年旅游签。加拿大的签证还是比较难拿的。不管是留学、移民、商务签证、工签等等都不容易。2008年2009年那时候,加拿大对中国的移民政策没有这么开放,也没有那么友好。签证非常难拿,所以她基本上是过不来的。
而且她去填写任何申请表的时候,都会写到配偶是加拿大PR身份,那么签证官就会怀疑她的移民倾向。所以她一度是任何签证都办理不下来,都是被拒签的。
所以那8年,我们就要么我每年回国待一两个月,要么我们去第三国家相聚。比如去美国、印尼什么的别的国家旅游。
那8年真的是挺辛苦的,幸还好她一直支持我。
两地分居的那段日子,我们彼此都为团聚而努力着。两人都埋头工作,我在加拿大拼命上班,他在国内也是这样。
后来直到2012年,我们又重新办理了一次团聚移民。也是机缘巧合吧,那个时候办理移民的人很少,可能移民局比较有时间,所以就认真看了我们的case,就给我们批了。所以我太太终于在2014年4月份登陆加拿大。我跟她一起回的温哥华,开始了在这边的生活。-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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