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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09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上游新聞記者聯系到當時多次陪護高蘭蘭的小姨,其小姨表示,在雲南時高蘭蘭進入產房後家屬便不能入內,所以無法確定她是否生產。高蘭蘭的姨夫也確認了這壹說法。“生沒生,咱沒看到,但懷孕並且身體因此腫脹這是都能看得出來的。”
高蘭蘭姨夫還表示,此前小姨被高蘭蘭要求做偽證,稱生育後嬰兒死掉埋在醫院的後山中,後來福建警方問詢時,已向警方說明這是偽證。“我老婆都不認識字,也不知道上面寫的啥就摁手印了。”
刑事案件結束後,林峰和高蘭蘭的離婚案在2023年10月26日通過網絡開庭,庭審回放錄像中高蘭蘭當庭表示,這名男嬰是她花費叁萬多元在雲南元陽縣南沙鎮從男嬰生母李某處買來的,後因林峰報警,她也因此被判刑。
庭審中談及懷孕及生產的問題,高蘭蘭稱,都是在騙林峰及其家人。她說了壹句“我騙他們的”後,便無更多解釋。對於林峰指控她生了兩個小孩後賣掉,高蘭蘭表示,這是誣告。
在雙方質證環節,林峰律師詢問高蘭蘭,為什麼要買個小孩來騙稱是林峰的孩子?高蘭蘭回答,此事林峰家人知情。至於為何知情還選擇報警?高蘭蘭稱這個問題要問林峰。
林峰則表示,自己對此事完全不知情,若知情自己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而不是僅作為證人。
在這場官司中,林峰高蘭蘭雙方均對離婚無異議,但高蘭蘭不同意林峰提出的退還彩禮22萬余元以及退還婚後林峰向其轉賬13萬元的請求。
該案代理律師表示,元陽人民法院目前未對林峰、高蘭蘭離婚壹案作出判決。
前述福建泉州辦案民警稱,經過調查,高蘭蘭是假懷孕,相關問詢筆錄都在。高蘭蘭發給林峰的相關彩超和醫院報告,都沒有姓名,是高蘭蘭造假的。
關於高蘭蘭當時買來的男嬰,林峰表示已送至泉州晉江壹家育嬰院。記者致電該院,得到回復是要知道嬰兒去向需詢問警方。辦案民警表示,目前男嬰生母也被剝奪了撫養權,不必擔心嬰兒會再次遭拐賣。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行為人本著締結婚姻收取彩禮費的目的,捏造懷孕等虛假事實,故意欺騙受害人,使受害人陷入錯誤認識從而處分自己的財產,行為人在獲得財產後找各種理由推諉或者攜帶錢財消失等,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此種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罪,不僅侵犯受害人的個人情感,還侵犯受害人的合法財產。
付建表示,高蘭蘭買小孩,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已承擔刑事責任。現林峰起訴高蘭蘭,要求解除婚姻關系並返還彩禮20余萬。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以及實務中對於彩禮返還的問題,要結合案件的具體細節、當地社會風俗、彩禮金額、夫妻婚姻關系、生育情況等因素綜合考慮。
付建認為,本案的案情也提醒廣大網友,在選擇結婚對象時也要擦亮雙眼,特別是涉及金錢,要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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