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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19 | 来源: 新闻坊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时隔十余天
11月17日晚间
公司发布了问询函回复公告
根据回复函,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通过其朋友结识了存款理财中间人孙某。经孙某介绍,银行在一季度末通常具有较大的揽储需求,孙某亦对接维护了多家能提供收益较高存款产品的银行,其中就包括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存款行”)。公司决定购买存款行的存款理财产品。
根据上海超卓与孙某的磋商,孙某对于该笔揽储金额向上海超卓承诺的年化利率为4%左右,其中1.55%的存款利息在存款到期后支付。公司及上海超卓与存款行、孙某未就该4%左右利率签署相关协议,未取得孙某和存款行的书面确认文件。孙某称会由相关方在一季度末之前将承诺上浮部分利息对应的金额转账至上海超卓账户。
2023年3月30日14时27分,上海超卓向其存款行账户存入6000万元;
同日,上海超卓基本账户收到与存款利息相关的暂收款90万元,付款方为盐城同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同波”)。
值得注意的是,5995万元被划出公司账户事件发生后,超卓航科方面自查发现盐城同波工商登记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与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陇源智能信息技术盐城有限公司预留的联系电话信息一致,而南京陇源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银行承兑汇票收票人之一。
超卓航科公告称,除该事项外,持票人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监管部门已经出手
5995万元存款失踪
也暴露了超卓航科的内控问题
根据回复函,上海超卓存在公章、法人章的审批、使用、登记流程登记信息不全,银行U盾的使用和保管脱离公司人员可控范围等不规范情形……
“2023年3月29日,上海超卓出纳在存款行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将U盾交由其他人员、脱离自身可控范围的情形。”超卓航科公告中表示。
此次事件引来了监管部门的关注。11月17日,超卓航科及相关人员收到了湖北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中提及了超卓航科的一系列违规问题。
2023年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行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将实际存放于招行南京城北支行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披露为购买了浙商银行5995万元的结构性存款,未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
2023年10月7日,5995万元票据保证金被划出上海超卓账户,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直至2023年11月4日,公司才披露上述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
湖北证监局认为,李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羿含作为公司总经理、王诗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就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超卓航科和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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