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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20 | 來源: 毒舌大婊姐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吳亦凡 | 字體: 小 中 大
11月20日晚,都美竹曾經的寫手發文深夜道歉,曝都美竹與吳亦凡事件內幕。稱“是我打造出了壹個女英雄,但她幹的不是女英雄的事”,還稱自己只不過是壹個被欺騙利用的棋子,最後還向吳亦凡、吳亦凡母親、家屬道歉。寫手透露整個事件是女方的錯,吳媽很好,吳亦凡很無辜,寫手本人很後悔。


據悉,2022年11月25日,法院對吳亦凡案作出壹審判決,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叁年,附加驅逐出境。被告人吳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叁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3年7月25日,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壹案。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贰審將擇期宣判。
根據此前警方通報梳理時間線如下:
2020年12月5日22時許,馮某(女,28歲,時任吳謀凡執行經紀人)以挑選MV女主角面試為由,約都某竹(女,18歲)到吳某凡(男,30歲)家中參加聚會,10余人共同玩桌游並飲酒。
12月6日0時~7時許,其他聚會人員陸續離開,都某竹酒後在吳某凡家中留宿,兩人發生性關系。
12月8日,吳某凡給都某竹轉賬3.2萬用於網絡購物。
至2021年4月,吳某凡與都某竹保持微信聯系。
2021年6月,都某竹與好友劉某文(女,19歲)在網上公開與吳某凡交往過程以提升網絡知名度。
2021年7月13日,網絡寫手徐某(男,31歲)為謀取利益,聯系都某竹,共同策劃並由徐某撰寫“決戰”等10余篇微博文案。
2021年7月14日,朝陽警方接到吳某凡母親報警,稱遭到都某竹敲詐勒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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