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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23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查看“XX寶”的個人主頁,上面的個人簡介寫著“22歲”“湖北某大學”,其直播動態顯示:從今年8月以來,她已經直播了160多場,直播時間基本都是深夜到凌晨。
“XX寶”的情況不是個例。另壹個標注為“女大學生彈琴”的視頻賬號中,所謂的女大學生主播身材豐滿,坐在壹架鋼琴前與粉絲聊天。從她日常發布的視頻,全部都是坐在鋼琴前彈琴的“上半身”影像。
有標簽寫著“女大學生彈琴”的直播,畫面左側為該賬號日常視頻作品。截屏圖
在另壹社交平台中,面容姣好、標簽為“大學生”的女主播“丫頭XXX”在23日凌晨1點過仍在直播,她和壹位上了年紀的男性連麥互動,直播間標簽寫著“穿雲箭帶走、啤酒俯臥撐、私人**任你、喜歡你進裙”。
當有網友送上規定禮物後,“丫頭XXX”還在連麥男性的建議下將黑色短裙換成了桃紅色短裙,並跟隨音樂扭動跳舞,做出了撩發、摸胸、扭胯等動作。
凌晨1點多,女主播同壹位男性連麥(左),隨後穿上對方要求的桃紅色裙子開始跳舞(右)。 截屏圖
這種為了流量和禮物,出現“擦邊球”性質的言語、動作等行為是否觸犯法律?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告訴記者:“在直播中打擦邊球的挑逗行為,本身就容易觸犯平台直播規則,可能遭到警告、下播、封號等處罰。直播是公開傳播,壹旦被認定為傳播色情信息,就可能會因傳播淫穢信息違法。今年7月,廣東河源就有壹名25歲女主播講黃段子、做不雅動作構成了傳播淫穢信息的違法行為,被警方拘留。”
直播猝死:暴露權益保障短板
在某些大學生或者打著大學生旗號的直播可能違法的同時,另壹個問題“權益保障”也隨著河南大學生主播李昊(化名)直播猝死暴露出來。
據《長江日報》報道:“涉事公司河南琴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表示,公司與李昊簽署的是《主播及公會合作協議》,雙方沒有雇傭關系或實習關系,李昊是結束工作後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內死亡,與公司並沒有關系。”
就大學生李昊意外猝死的案例,聶煒昌律師表示:“從目前的新聞報道看,李昊沒有與直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只是合作關系,大學生兼職提供直播服務,直播公司支付相應報酬,同時直播公司也沒有強制要求李昊在夜間進行直播,所以李昊的猝死很難被認定為工傷。”
為了解大學生直播的更多內幕,上游新聞記者采訪了壹名直播公司負責人陳先生(化名),他表示:“我們公司主打美食、帶貨,平時不喜歡簽在校大學生,因為她們直播時長很難保障。就我了解,大學生直播主要有叁類,壹種是自己播,主要以聊天、顏值、才藝為主;第贰種是大學生與直播公司、直播公會簽約,以顏值、才藝、游戲為主;第叁種是實習播,部分傳播學相關的職業學院和高校,會讓大學生進行直播實習,之前我們就接待過壹位為了寫論文幹直播的碩士大學生,這種主要是做直播帶貨。”
像李昊這種與直播公司簽約,意外去世只能拿5000元撫慰金的情況,陳先生表示:“這並不奇怪,現在已經過了播什麼都能火的時代了。主動簽大學生的直播公司和公會,壹般都不願冒險,只會以量取勝,先簽合作協議廣泛撒網,等部分大學生脫穎而出後再簽藝人合同重點培養。雖然表面上大學生既能獲得80%的禮物分成,還能有公司的幫忙推廣,前景壹片光明,但實際上壹旦直播效果不佳,大學生會沒什麼收入。而且大學生不懂合同裡的陷阱,甚至還會因為違約而賠錢。”
今年7月,壹起大學生與文化公司的違約糾紛曾引發關注:大學生小宇(化名)相貌俊朗且有想當藝人的想法,2020年8月,他簽約了上海壹家文化公司,約定小宇作為文化公司專屬藝人,並規定了演藝活動標准,包括短視頻配合錄制時長、直播配合時長等要求。後因小宇在上學多次缺席拍攝任務,雙方發生矛盾,文化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宇繼續履行合同、賠償違約金900萬元。此案經過壹審贰審,2023年7月法院最終判決小宇支付文化公司違約金50萬元。
亂象整治:伍個方面加強引導
重慶大學新聞傳播學教授張小強分析,排除部分打著大學生旗號吸引流量的主播,真正的大學生直播出現有叁點原因:“第壹是經濟原因,直播可以帶來壹定經濟收益;第贰是技術原因,當前各種直播手機就能完成,大學生直播不需要太多成本;第叁是個體原因,直播作為媒介可以和受眾實時互動,能滿足大學生展示自己或者其他心理需求,部分成年人都會沉迷其中的,何況是大學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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