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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01 | 來源: 人我場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1月22日,曹麗霞收到了河南省許昌中院的《駁回申訴通知書》。
為了清白,她申訴了壹年多,還是未能擺脫司法機關扣在她頭上的“犯罪分子”的帽子。
在遭遇地方政府違法強拆後,曹麗霞開始信訪維權,最終被判“尋釁滋事罪”;努力了這麼多年,房子沒了,蓋房子的錢也沒要回來,自己也曾身陷囹圄。
真驗證了山東平度雲山鎮黨委書記王麗那句名垂青史的金句:“我有壹百種方法刑事你。”
「違法強拆」
曹麗霞今年45歲,是河南省禹州市褚河鎮南沈村的農民。
2019年,經褚河鎮原分管房建人連自彬、南沈村原副主任張平安、村小組組長劃批了壹塊宅基地後,曹麗霞夫婦開始在劃給她的壹處荒地上動工建房。
但在建房時,曹麗霞卻突然被告知,這塊荒地其實是“基本農田”,要求她停止修建。
曹麗霞感到納悶:宅基地是村、鎮兩級批給她的,怎麼又不能建房了?她找到了村幹部,村幹部同意她繼續修房。
曹麗霞提供的壹份她與當地村幹部的對話錄音內容顯示,對於曹麗霞的建房行為,村幹部確實未予幹涉。
曹麗霞不懂法,也不懂政策,她只知道,在村裡,村幹部說的話,就代表政府說的話。宅基地是政府批的,村幹部也同意她蓋房,那就繼續蓋吧。
結果,在2020年12月房子基本建成後,禹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褚河鎮政府特意挑了壹個深夜,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曹麗霞的房子夷為平地。
「“不會抓你”」
因為蓋房子,曹麗霞壹家花了幾拾萬積蓄,突然間房子沒了。對壹個農村家庭而言,這幾乎是滅頂之災。
為了討壹個說法,這個平凡的農民開始逐級信訪,但始終沒人重視她的訴求。
2021年6月,曹麗霞前往北京,打算向國家信訪局遞交材料。
這時,褚河鎮政府的負責人開始“維穩”了,他們主動、頻繁聯系曹麗霞,主動表示願意對拆房子壹事進行賠償。
褚河鎮政府時任鎮長趙明在與曹麗霞微信溝通時,稱“鎮裡已經被你逼的沒辦法了,你要錢給你錢,只要你離開北京”;
曹麗霞則說,只需要政府將她蓋房子所花費的68萬元賠償給她即可,“我不多要,只要夠本就行”。
其實,曹麗霞也擔心政府會對她實施打擊報復,提出要簽署書面協議。趙明鎮長也明確表示,“我說了不會抓你,憑啥抓你。”
曹麗霞回到禹州後,褚河鎮政府與曹麗霞夫婦簽署了壹份書面的《協議》稱:
褚河鎮政府經過“研究”,認為曹麗霞的要求有理、有據、合情,決定壹次性賠償68萬元的建築費用。
同時還約定,雙方應信守承諾,鎮政府不再追究曹麗霞上訪經過,曹麗霞也不再繼續上訪。
「“尋釁滋事”」
《協議》簽完不久,褚河鎮政府就撕下了面具,親自跑到公安局報警了。
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曹麗霞被禹州市公安局刑拘。同時被抓的,還有根本沒有參與信訪的曹麗霞的丈夫。
2021年11月20日,曹麗霞夫婦被禹州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叁年、緩刑伍年。
禹州市法院稱,褚河鎮政府是“迫於信訪壓力”,無奈之下,對強拆他人房屋的行為進行賠償。
被判緩刑後,曹麗霞還被威脅“不准上訴”,如果上訴,檢察院就要抗訴,對他們夫婦重新收監。
去年春天,曹麗霞曾經通過網絡喊冤,很快就受到了當地職能部門“重新收監”的威脅;因為擔心家中的老人、孩子無人照顧,她被迫刪除了網帖。
彼時,曹麗霞曾極其無奈地對筆者說:“再也不喊了,再也不敢了,認命了。”
經過內心的反復斗爭,對清白的渴望,終究還是戰勝了某些人的百般威脅。曹麗霞終於下定了決定,要申訴到底。
「艱難申訴」
多年來,“信訪”“上訪”成為尋釁滋事罪案件中壹個多見的事由。
而在法律圈及社會公眾看來,這實際上,是地方政府在動用刑事手段打壓維權群眾。
今年9月,最高法公布的壹份調研報告指出,在實踐中,對“違法信訪行為”能否以尋釁滋事罪論處認識不壹,因邊界不清,導致“尋釁滋事罪”容易被泛化適用的傾向明顯。
最高法調研報告還強調,要加大對“尋釁滋事罪”案件的審判指導,以司法文件或典型案例的形式,指引地方法院准確適用法律;審慎處理因信訪、上訪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動輒將維權群眾定性為“尋釁滋事”的犯罪分子,這樣的“壹百種方法刑事你”的情形,不光普遍公眾憤怒,最高法也看不下去了。
但曹麗霞的申訴,卻始終無果。2023年2月13日,禹州市法院駁回了她的申訴。
禹州法院稱,曹麗霞主觀臆斷政府強拆行為違法,並以此為由,多次越級信訪,試圖以信訪施壓獲取利益。
2023年11月22日,許昌中院也駁回了曹麗霞的申訴,並希望曹麗霞“尊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自覺服判息訴”。
“壹份錯誤的判決,我憑什麼要尊重?”曹麗霞說,此生將為自己和家人的清白堅持到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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