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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3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垃圾和電器問題
根據 CRT 的裁決,買家最後成功將地下室租戶驅逐出房屋,但發現該租戶使用的洗衣機和冰箱無法使用,爐灶也不見了。
他向法庭提供了壹張發票,顯示支付了 1,750 元為該單位購買了“贰手爐灶、冰箱和洗衣機”,而仲裁庭則裁定判給了他這筆金額的損害賠償。
同樣,買家還索賠 1,380 元,用於清除“房屋後面、甲板下和地下室套房中留下的大量垃圾”。
最後,仲裁庭成員裁定買家獲賠1,750 元的電器費用和 1,380 元的清潔費,最後損害賠償總額達到 5,539.59 元。由於 CRT 的小額索賠管轄權將賠償額限制為 5,000 元或更少,最後仲裁庭把賠償金額減少至 5,000 元。
不過,該限制不適用於 CRT 申請費的利息或報銷。加上 273.14 元的利息和 175 元的費用,最後,賣家在民事解決法庭做出決定後 30 天內必須向買家支付 5,448.1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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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c.ctvnews.ca/b-c-home-seller-ordered-to-pay-more...-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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