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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14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裝修保養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最近壹位在 BC 省壹個聯排屋租住房屋的租客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認為在安裝可視門鈴的問題上,受到了物業的不公平對待。而物業則反訴,要求索賠 6500 元的法律費用。
對於可視門鈴在共管物業到底能不能裝?看看法官怎麼裁決的。

T 先生是這個聯排屋 94 號的租客,2022 年他未經物業許可在自己家門口安裝了可視門鈴。
後來物業收到投訴後,要求 T 先生拆除該門鈴,因為沒有經過物業批准。物業同時警告 T,如果不拆除帶攝像頭的可視門鈴,將面臨每周 200 元罰款。
T 按照物業的要求拆除了門鈴、並重新向物業提交申請,要求安裝壹個可視門鈴。不過這壹身輕但仍然被物業拒絕。

T 後來在該物業社區中得知,安裝可視門鈴並非他所住房屋的唯壹特例,相反,該聯排屋社區中有叁拾多戶居民家都安裝了可視門鈴,卻沒有被禁止。因此 T 認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對待。
T 表示,自己所安裝的可視門鈴與其他人家安裝的並沒有什麼不同,卻只有他的安裝申請被拒絕。
T 將物業告上民事法庭 CRT,他的訴求是讓自己可以安裝可視門鈴,並要求物業賠償 400 多元的安裝費用和耗時費。
但物業指出,T 先生的可視門鈴之所以被投訴,是因為他的門口正對整個物業的公共區域和其他單元的門口,由於涉及隱私安全問題,因此 T 鎖住房屋的可視門鈴被投訴。其他業主認為,該門鈴侵犯了其他居民的隱私。
物業反訴 T 要求索賠 6500 元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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