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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2 | 来源: 红星新闻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疯狂:他胁迫前女友到洱海殉情,女方途中找机会报警终获救
伍女士的朋友收到信息离开后,杨某开始了一个更为疯狂的计划——胁迫伍女士和他到云南大理看洱海,之后一起“跳海”殉情。
被解救后,伍女士向警方回忆,当时,杨某其实给了她两个选择:跳海殉情,或者两人一起去接她的女儿。“我女儿才几岁,因为担心他伤害女儿,只得被迫同意和他一起去洱海。”
5月5日下午,杨某收拾好伍女士的衣服、房产证、驾驶证等物品。出发前,杨某给伍女士松了绑,还让她换上了之前买的情侣装。之后,杨某驾驶她的轿车从重庆渝北区出发,一路经高速往云南洱海景区方向驶去。
伍女士的轿车
路上,杨某威胁伍女士不能大声说话,也不准报警,“要不然,就让你见不到你娃了。”为了让杨某放松警惕,伍女士假装很听话,一直很安静,默默寻求着逃脱的机会。
但苦于杨某就在身边,再加上手机被杨某收缴,直到5月6日晚上8点多,杨某驾车行至京昆高速米易服务区时,伍女士才看到了希望。她假称要上厕所,其间借用别人的手机报了警。
获刑:因犯非法拘禁罪,男子获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半
杨某向警方交代,伍女士当日去厕所五六分钟后,他看见有警察来到服务区。意识到伍女士已报警,他便将10万元退还到伍女士的支付宝账户内,之后逃离现场。归案后,杨某又退还了伍女士2万元。因在沿途住宿、吃饭、加油等花了几千元,所以有1万元没有退还给伍女士。
米易县检察院认为,杨某以殴打、捆绑、威胁等方式,限制伍女士人身自由30余小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案发后,杨某给警方发定位信息投案自首,归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还被害人钱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杨某在法庭接受审判
“我之前打过她,也砸过她家的东西,我就是放不下她。但她不愿和好,加上当天遇到别人开她的车送她回家,一时没想开就做了傻事。”庭上,杨某在最后陈述中称,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了。“感谢警察、审判长,因为(他们)也让自己成熟了。”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无犯罪前科,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其对所居住社区不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使用缓刑,故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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