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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4 | 來源: 黨叔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朱令鉈中毒 | 字體: 小 中 大
時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副院長陳剛在2013年接受我采訪時說,投毒的每壹個環節都需要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現在應該更多反思的,是當時壹些證據的條件,包括壹些辦案程序的不規范。清華壹開始否認實驗室有鉈鹽,作為校方沒有主動提供證據,如果後果非常嚴重的話,要追究它的刑事責任,因為涉及作偽證,導致整個案子的方向都錯了。公安機關在現場的物證提取的及時性也確實存在欠缺,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2013年5月9日,朱令新的代理律師李春光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開申請書》,他說:“這次機會再錯過了,就真的不會再有了。”
本文寫於2013年,那年朱令肆拾歲。本文所有內容基於2013年我的采訪及此前媒體報道。因時間變化,加有注釋及少量稱謂修改,且對壹些人名做了處理。(完)
寫在最後:
12月23日,南都記者聯系上清華大學“鉈中毒”案當事人朱令的父親吳承之。其稱,朱令已於22日22時59分離世。
針對網友的關心和慰問,吳承之告訴記者,“沒感覺(正義缺席),很正常吧,醫院也盡力搶救了。(朱令)會安葬在北京。”吳承之同時透露了與妻子的近況,稱“我們身體也還行,還沒什麼計劃,慢慢安排。”-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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