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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6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其間,邵玉梅也會帶女兒探望服刑的周永剛,囿於經濟條件,壹年也就兩叁次。出獄後,周永剛曾看到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為妻子開的幾張函件,讓他的眼淚掉個不停。檢察官在函件中說,邵玉梅“家中無經濟來源,無路費,靠鄉親幫助”,在呼和浩特申訴期間以“討吃”為生,無錢買票返家,“望列車長同志能予照顧其順利返回”。
“‘討吃’在我們這邊是要飯的意思,可想而知她這些年怎麼過來的,她特別偉大。”周永剛向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講述時,眼圈有些泛紅。
2009年12月5日,周永剛在7795天後重獲自由。周永文和邵宗林來接他時,幾個人激動地抱在壹起(电视剧)。
遺憾的是,周國瑞已於數月前離世,常年奔波讓這位老人最終纏綿病榻。周永文記得,周永剛回家的第壹件事,就是跪在父親的墳前,“哭了半個小時,壹直在說自己冤枉”。2017年,周永剛76歲的母親也離世了。
另壹位老人也沒能陪他走完申訴的全程。2010年年底,桃格圖因病逝世,去世前還在惦念這個案子。“我回來以後也去找過他,那會兒身體已經非常不好了,壹見到我,壹談起這個案子就特激動,他的老伴就不太願意讓我見他。”周永剛拾分感念這位老法律人。
“撤銷原判決,周永剛無罪”
在桃格圖的努力下,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曾將周永剛案的有關材料,轉內蒙古高院辦理。內蒙古檢察院也曾就本案向內蒙古高院提出再審的檢察建議書,但內蒙古高院未予再審。
2018年,周永剛輾轉找到已在北京執業的律師孫闊,希望他能為自己代理。孫闊意識到,這正是桃格圖牽掛的那起案子,“我作為他的晚輩,有責任把這個擔子接過來”。幾年間,他反復往來北京、呼和浩特、赤峰叁地,自己承擔了幾萬元的交通、食宿費用,還為周永剛免除了律師費。
經過細致的走訪調查,孫闊形成了12點申訴意見。他指出,周永剛並沒有作案時間和作案條件。有證人證實,當晚21時20分曾在距離案發現場較遠的地方見到周永剛,根據警方的偵查實驗結果,周永剛從此處回家加上作案的時間,至少需要49分鍾。而周永剛21時50分就已經回到家中,並不具備作案的時間和條件。
他還指出,周永剛的有罪供述,部分細節與現場勘驗筆錄和法醫鑒定意見不壹致,但在後期有逐漸接近勘驗筆錄的痕跡。此外,也沒有足跡、指紋等客觀證據證實周永剛在案發現場使用鐵掀殺害兩名受害人、騎車逃離現場。
根據他的匯報意見,內蒙古籍的第拾叁屆全國人大代表薛志國和趙會傑向內蒙古高院就周永剛壹案提出書面的全國人大代表個案監督意見。
同時,內蒙古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再次復查,再次提出再審周永剛壹案的檢察建議書。內蒙古檢察院指出,本案直接證據只有原審被告人周永剛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有罪供述的證明力較弱,可信度不高;供述內容與現場勘查筆錄不能相互印證,在被害人身體上提取的精斑和周永剛血型鑒定壹致的結論不具有唯壹性、排他性;證據之間沒有形成完整封閉的證據鏈條,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審判決認定周永剛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懷疑,建議依法改判。
2021年4月13日,內蒙古高院決定再審,直到今年12月20日再審宣判。
內蒙古高院在再審判決書中認為,周永剛的供述不穩定,且數次有罪供述內容與現場勘查、屍檢報告情況逐漸趨於壹致,屬於“先證後供”的情形,在偵查階段所作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客觀真實性存疑,依法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除周永剛的有罪供述外,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實周永剛實施了強奸、殺人犯罪行為,現有證據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條,不能得出周永剛犯強奸罪、故意殺人罪確定、唯壹的結論。因此撤銷原判決,周永剛無罪。
在孫闊看來,“無罪”是幾代法律人努力的成果,也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結果。
“我對不起家人,特別是我女兒”
被害人家屬婉拒了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的采訪請求。記者獲悉,在再審庭審中,他們曾提出:“如果不是周永剛作的案,那真凶是誰呢?”
周家人也希望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過去這些年,除了申訴,他們壹直在尋找線索,擔心抓不到真凶,就洗不清周永剛殺人犯的名聲。
“你們家有殺人犯!”2021年,周永文曾和人產生債務糾紛,在派出所調解時,對方直白地指責。-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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