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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7 | 来源: 裁判文书网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薄熙来 | 字体: 小 中 大
5、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同意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系因大连驻深办经费困难无法维持,并非受唐某某请托;唐某某证明送给其8万美元与“大连大厦”的建设直接相关,但一审判决并未认定其批示请于某某支持“大连大厦”建设一事为谋利事项,该8万美元不应认定为受贿犯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相关证人证言及在案书证证实,唐某某向上诉人薄熙来递交了关于将大连驻深办整体划转大连国际公司的报告后,薄熙来签批同意,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据此办理了将大连驻深办成建制划转大连国际公司事宜。以上事实表明,薄熙来系应唐某某的请托而同意将大连驻深办划归大连国际公司。同时,大连国际公司建设“大连大厦”的前提是接管大连驻深办,唐某某的证言亦证明其向薄熙来提出将大连驻深办并入大连国际公司的目的即在于开发大连驻深办在深圳的土地。故薄熙来收受唐某某所送8万美元与其同意大连驻深办划转大连国际公司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一审判决未认定薄熙来批示请于某某支持“大连大厦”建设一事为谋利事项不影响该8万美元系受贿所得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6、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熙来未实施帮助实德集团列入商务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名单的具体行为,该事项不应认定为其为实德集团谋利事项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证人徐某的证言证明其曾就实德集团申请列入商务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名单一事请托上诉人薄熙来帮助,薄熙来对此亦予以供认,足以认定薄熙来承诺在此事上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的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即符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至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为他人提供帮助的具体行为,不影响受贿罪谋利事项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7、对于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一审庭审中播放的法国别墅幻灯片不能证明系薄谷某、徐某当时观看的幻灯片;办案人员提取幻灯片的苹果牌电脑系2005年生产,不可能在2002年用于播放幻灯片,且该电脑及储存在该电脑中的幻灯片未经一审庭审出示、质证,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的辩护意见。
经查,一审庭审中播放的别墅幻灯片系办案人员从薄谷某的笔记本电脑中提取,显示制作者为“kailai”,制作时间为2002年7月6日。薄谷某、徐某均辨认确认上述幻灯片即为薄谷某于2002年在沈阳家中播放给上诉人薄熙来、徐某观看的幻灯片。上述幻灯片已当庭播放,并经控辩双方质证。薄谷某和徐某的证言证明2002年薄谷某是用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播放了别墅幻灯片,但未证明办案人员提取上述幻灯片的电脑即是当时用于播放的电脑,一审判决亦未作此认定。办案人员从薄谷某2005年以后使用的电脑中提取了其2002年制作并播放的幻灯片,办案机关对此出具了情况说明,并对提取幻灯片的过程进行了同步录像,足以证实涉案幻灯片的来源。原公诉机关并未将提取幻灯片的电脑作为证据,无需在庭审中出示。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8、对于上诉人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所提薄谷某关于曾向薄熙来告知接受徐某出资购买法国别墅、接受徐某为薄谷某、薄某某支付相关费用的证言虚假,薄熙来对上述情况均不知情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
经查,薄谷某的证言、亲笔证词和作证录音录像均证明2002年上诉人薄熙来与薄谷某、徐某共同观看涉案别墅幻灯片以及其曾告知薄熙来徐某为其家庭和薄某某支付过一些费用的情况,薄熙来的自书材料和亲笔供词中对相关情节亦予以供认,且有办案机关提取的别墅幻灯片予以印证;同时,薄谷某、徐某的证言均证实在观看幻灯片过程中,薄谷某明确告诉了薄熙来其购买该别墅系由徐某出资的事实,二人的证言在主要情节上能够相互印证。徐某的证言中关于2004年薄熙来在商务部与其谈话时要求其对购买别墅一事保密,薄熙来并向其表示薄谷某说这些年其对薄谷某和薄某某在国外的帮助支持很大的内容,也印证了薄熙来对徐某出资为薄家购买别墅、为薄谷某母子支付相关费用知情的事实。上述证据足以证实薄熙来对徐某出资为薄谷某购买别墅知情、对徐某为薄谷某、薄某某支付有关费用等事项概括知情。至于薄熙来是否具体知道所购别墅的运作过程、产权关系、面积、价值等细节,以及徐某代为支付各种费用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详细情况,并不影响对薄熙来主观明知的认定。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9、对于上诉人薄熙来的辩护人所提涉及法国别墅的书证均来源于境外,但未经公证、认证程序,亦非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调取,真实性无法确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薄谷某系涉案别墅的实际控制人的辩护意见。-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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