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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27 | 來源: 國館 | 有4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結婚畢竟不是兒戲,這個協議簽得倒也沒什麼毛病。
故事講到這裡,好像都還壹切正常,眼看著壹對新人就要成就壹段“閃婚”佳話。
然而,故事卻在這時不出意外地出意外了。
5月2日,在辦完回門宴後,男方和女方回到了婚房,發生了關系。
都2023年了,婚前性行為已經是很正常的事了,再加上兩人都訂婚了,情到濃時,水到渠成也完全可以理解。
可沒想到,事後女生卻“突然改口”,稱自己沒有同意發生關系,是男方席某強奸了自己!
她為什麼這麼說呢?
男方母親甄女士是這麼解釋的:
女方在發生關系後,強行要求男方立刻把剩余的彩禮給她,並把婚房加上她的名字,還揚言如果拒絕,就告男方強奸!
壹夜之間,自己兒子就從“未婚夫”就變成了“強奸犯”,這換了誰都接受不了啊?
眼看兒子要被抓,甄女士急了,想要答應女方要求,但卻因為當時房本不在身邊沒能來得及。
5月4日,女方報案被強奸(記住這個時間)。
次日,席某被警方施行刑事強制措施,直接被帶走。
直到整個事情宣判,男方被判叁年,緊接著鬧上熱搜,呈現到大家面前。
於是,各路媒體大V和普通網友,紛紛“激情開麥”,痛罵女方及女方家人。
“這是新型詐騙,女方動機不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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