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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07 | 來源: 華商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看到李文喜幹預辦案、染指鐵礦後,辦理非法采礦案件的專案組組長吳景貴也有樣學樣,甚至變本加厲,他找到劉志廷強行獲取了某鐵礦40%的股份,還經常穿著警服就跑到礦上搞經營。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孫穎介紹,“連李文喜都看不下去了,專門跟他講,要麼你就別來搞經營,要麼你就脫了警服。但是吳景貴充耳不聞。因為吳景貴對李文喜的違紀違法行為心知肚明,所以他的話沒有任何權威。”
李文喜還給自己的繼任者薛恒作出了惡劣的“示范”。2005年,時任遼寧省民政廳廳長的薛恒私下找到李文喜,表示自己有個商人朋友叫白玉臣,在壹個案子裡涉嫌敲詐勒索,希望辦案時能放他壹馬。
薛恒回憶:“我也擔心,怕李文喜不壹定給我面子,後來說實話,李文喜還行,把這事就幫著辦了。”
2011年李文喜退休時,接任公安廳長的正是薛恒。李文喜賣的這個面子,既讓薛恒從中獲取了巨額利益,也提前為他上了濫用執法權的“壹課”。
白玉臣逃避刑事責任追究後,對薛恒要錢給錢,要車給車,要房給房,讓薛恒看到了公安廳長這個崗位的“含金量”。
經查,薛恒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1.35億余元,白玉臣壹人就送給他數千萬元。在擔任公安廳長兩年多時間裡,薛恒多次濫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力,為老板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
2023年1月6日,法院壹審判處李文喜死刑,緩期贰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贰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2023年12月13日,法院壹審判處薛恒有期徒刑拾柒年;2023年10月19日,王大偉受賄案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其他違紀違法人員,也都受到相應懲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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